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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海口原副市长李杰沉沦细节,风头过后要回数百万元“好处费”

移动版    时间:2016-09-15 03:21

    2004年至2015年,李杰利用先后担任海口市交通局局长、海口市美兰区区长、中共美兰区委书记、海口市副市长等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海南福隆集团有限公司等8单位及陈利等23人给予的财物,共计900余万元。

    2016年8月19日,海南省第二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杰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60万元。

起底海口原副市长李杰沉沦细节,风头过后要回数百万元“好处费”

  被告人李杰在法庭上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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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商相投

  董事长破财为工程

  与一些级别较高、受贿额较大的落马官员相似,李杰也是“栽”倒在工程项目上。他插手工程项目,收取大笔的好处费。

  2007年6月的一天,海南福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劳生福约时任海口市美兰区区长的李杰喝茶,表示想承接美兰区的一个职工住房项目。当天下午,劳生福就把20万美元送给李杰。几天后,劳生福得到了美兰新苑住宅小区项目的承建权。

  2008年7月,劳生福因给别人送钱之事被调查,担心出事的李杰给劳生福退回20万美元。

  时间没过多久,劳生福补偿李杰的机会来了。

  2011年6月初的一天,劳生福再次约李杰喝茶,此时,李杰已升任海口市美兰区委书记。劳生福提出把水滨花园市政拆迁安置房项目(以下简称水滨花园项目)给他的朋友唐胜茂做。

  “你们按照程序参加公开招投标,可以去找海口市美兰区招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杨某报名投标,我让他关照一下。”李杰说。果然,唐胜茂在李杰的帮助下取得了水滨花园市政拆迁安置房项目承建权。劳生福安排人帮助唐胜茂通过签订一个虚假的工程内部承包协议书的方式,给李杰好处费407万元。

  2009年的一天,海南金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邵兴华找到李杰,想揽下海口市美兰区廉租房项目。有了李杰的帮忙,美兰区廉租房的项目果然没有旁落他人。这次李杰也没有白忙活,事后,邵兴华送给他好处费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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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紧盯工程

  明着招标暗敛财

  在李杰插手工程招投标项目中,向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私人老板许诺时,总忘不了推荐自己的心腹,他就是海口市美兰区招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杨某。

  杨某与李杰是老相识,至少是10年以上的朋友了。杨某本是海口新美兰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当初他想做海口市旅游景点一条公交专线营运项目。2006年春节过后,便找到了时任海口市交通局局长的李杰帮忙。李局长大笔一挥,审批了旅游公交线路。为了表示感谢,杨某送给李杰30万元。从此,杨某紧紧靠住了李杰这座大山。

  2007年4月,海口市美兰区招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组建,经李杰幕后运作,让杨某担任该公司的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因有“知遇之恩”,杨某对李杰是言听计从。

  2009年6月,在美兰区廉租房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前,李杰叫邵兴华去找杨某。最终,邵兴华挂靠的海南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中标了。

  2010年,在美兰新苑项目招标走招投标程序前,李杰让海南福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劳生福找杨某。在杨某的帮助下,海南福隆集团有限公司找来的深圳建达公司中了美兰新苑项目的标。

  2011年,在水滨花园项目招投标公告前,李杰安排劳生福再次去找杨某。在杨某的运作下,劳生福指定的朋友唐胜茂找的投标公司果然中标。在工程招投标项目领域,李杰插手的项目远不止这些。不仅如此,李杰还在工程款拨付、拆迁工程等方面,为工程公司老板提供帮助而从中受贿。

起底海口原副市长李杰沉沦细节,风头过后要回数百万元“好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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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房亲戚

  成受贿匿赃靠山

  案发后,在李杰涉案的暂扣款749万元中,有两笔是陈利上缴的,一笔是92 万元,另一笔是455万元。

  早在2006年初,李杰担任海口市交通局局长期间,他的这个做工程的远房亲戚陈利,从广东电白老家来到海口,当得知李杰是广东电白县人时,陈利很快便连上了亲戚关系,逐渐密不可分。据行贿人唐胜茂交代,运作水滨花园项目时,他把407万元转给陈利。

  “我曾经问过李杰那407万元怎么处理,要不要给他,李杰说暂时放在我这里,他需要的时候再找我要。”面对办案人员的讯问,陈利如此交代。庭审中,李杰供认:“陈利告诉我,劳总(劳生福)还剩下407万元放在他那里。我说知道了。”

  海南金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邵兴华说,李杰帮助他承建到廉租房项目后,打电话告诉他说陈利最近手头有点紧,交代他借200万元给陈利应急。邵兴华于是转给陈利200万元。

  “三四个月,陈利还没有还款给我。在一次聚会过程中,我见到李杰,就试探性地问李杰,为什么陈利还没有还钱给我?李杰说这200万元是他用了。”邵兴华说,“听到李杰这样说,我点头表示默认,我当时心里就明白,因为李杰帮我拿到了美兰区廉租房项目的工程,他是把这200万元当做感谢费要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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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掩耳盗铃

  受贿退赃看风向

  李杰具有研究生学历,历经多年官场生涯,对收受好处费是比较小心谨慎的。除了让陈利代为收取、保存,一有风吹草动,他马上会退回收受的好处费。待风平浪静后,他又会要回“属于自己的好处费”。

  此前提及的海南福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劳生福在李杰的关照下,取得了美兰新苑住宅小区项目承建权,2007年送给李杰20万美元。2008年,劳生福因给海口市商务局原局长王某送钱事发被调查,李杰怕出事,先是自己退11万美元给劳生福,后又安排陈利退剩余的9万美元。

  后来,李杰看劳生福没有出事,2011年在帮助劳生福、唐胜茂取得了美兰水滨花园市政拆迁安置房项目承建权后,打包一并收取了美兰新苑住宅小区项目那部分好处费。

  2010年,海南金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邵兴华给李杰送了200万元。后来,时任海口市副市长的李杰听到风声,说自己正被调查,慌忙通过陈利将200万元退还给邵兴华。2015年春节后,李杰闻听自己已躲过一劫“安全”了,便迫不及待地打电话邀请邵兴华到家做客。在家里,李杰交代邵兴华把归还的200万元再给陈利。邵兴华当然不敢怠慢,过了十多天,就又把200万元通过不同途径给了陈利。

  逢年过节向李杰“进贡”已成为一些工程老板开发商们必须学会的“规矩”。这些年,他收了不少“拜年红包”,送礼人包括陈利等14人共计53万元。

  庭审法官认为,李杰收受下属的所谓“拜年红包”,与普通的节日送红包性质有本质的不同,应当认定为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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