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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因棚户区改造再延私宅报建期限不会放开约束

移动版    时间:2016-09-15 03:42

  《海口市主城区个人住宅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再延期一年

  海口主城区私宅报建不会放开约束

  海口市规划局回应:再延期因棚户区改造

  南国都市报6月13日讯(记者党朝峰)日前,海口市出台新规,将主城区私宅报建期限再延长一年,至2015年4月10日结束。《海口市主城区个人住宅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再次延期一年的消息公布后,有市民对《规定》一延再延的现象提出疑问:“再次延期是不是以后会放松私宅报建规定?”

  据了解,2012年4月10日,《海口市主城区个人住宅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颁布,这是时隔八年后,海口主城区个人住宅报建重新启动,但实施期限仅一年。一年后,因主城区仍有大量符合条件的个人宅基地未报建,为解决居民住房问题,《规定》延续实施一年,于2014年4月10日到期。

  对于市民的疑问,海口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各地加快棚户区的改造步伐,海口每年有七八个城中村被列进棚改范围,考虑到将来的拆迁难度,因此将不会对私宅报建放开约束,而且以后主城区符合条件建设私宅的居民也将越来越少。

  海口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规定》施行两年来,有效地引导和规范了海口私人住宅的有序建设,满足了合法土地者的建设需求,减少了私宅违法建设的现象。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市民熟悉私宅规划报建程序,前往职能部门申请私宅报建,并在通过审批的规划项目中占有一定比例。

  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一致性,切实解决主城区部分居(村)民的住宅建设问题,改善居(村)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海口市政府决定将该规定有效期自2014年4月11日起延长至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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