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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费标准试行

移动版    时间:2016-09-15 03:56

  海口网3月11日消息(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陈小毛)经报市政府同意,今天(10日),市物价局就我市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及维护费标准的有关问题作出了相关规定,并下发通知自3月20日起试行两年后,核定正式收费标准。

  今天,市物价局局长吴健林介绍,根据《海南省物价局关于海口市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费用问题的复函》和《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口市新建住宅小区电力抄表收费到户供配电设施建设及维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按照价格审批程序,经成本审核与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并报市政府同意后,我市物价部门作出了我市新建住宅小区抄表到户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费标准的有关规定。

  收费单位应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市物价局要求,对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费,供电部门应设立资金专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统筹用于全市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不得挪作他用。市物价局表示,上述收费标准自2015年3月20日起试行二年。届时期满后由供电部门将执行情况报告市物价局,以便核定正式收费标准。

  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费收取范围:海口市行政区范围内的新建住宅项目的供配电设施建设工程。

  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费内容:自上级电源高压T接出线至住户“一户一表”电表箱止的所有供配电设施建设,具体包括:工程设计、高压T接箱、高压出线、变配电站(不含征地、拆迁、建配电房费用)、低压线路、低压T接箱、线路基础、土建工程、“一户一表”电表,以及设施建设完成后供配电的安全管理、日常运行维护和设施更新改造等。

  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费用收取对象:住宅小区房产开发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另行向购房者收取与供配电设施建设工程相关的费用。

  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费收费标准:每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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