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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潭门原国土所长办理土地证受贿20万元被捕

移动版    时间:2016-09-15 03:59

  潭门镇原国土所长为他人办证时收取代办费

  受调查时还拍胸脯否认违纪,构成受贿被捕

  今年7月,海南省纪委信访室将群众网络举报潭门镇干部吴茂光担任潭门镇国土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私自买地等问题转发给琼海市纪委监察局。随着调查的深入,一桩受贿案浮出水面,这也是琼海市集中整治“庸懒散贪”问题期间,涉案金额最大的腐败案件。-

  本报记者王洪旭

  群众网络举报纪委介入调查

  今年7月,琼海市纪委监察局抽调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群众网络举报的“潭门镇干部吴茂光在担任国土所所长期间,私卖土地,收取数额不等的代办费”等问题进行了核查。

  其实,早在2010年7月,就有群众在网络上举报,其主要内容为,“2010年1月,吴茂光明目张胆公布电话,在福田风排新市农贸市场开发区,以办土地使用证为借口,向已买地的各业主收款,每平米35元,没有开具任何发票。”

  这些群众网络举报的内容,也成为此次琼海市纪委调查组的突破口。经调查,2010年至2011年间,吴茂光在为潭门镇福田商业企业开发区的周某某等60名住户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过程中,以办证需要找关系为由,总共收取群众的代办费344380元。除了按规定上缴到琼海市国土资源局的土地出让金、工本费及土地确权费等费用13万余元外,余下的20.9万元由其本人支配使用,其行为也构成受贿。

  目前,吴茂光受贿案已移送琼海市人民检察院,并于今年8月1日批捕。

  身边有腐败先例却不吸取教训

  “潭门镇有贪污腐败的先例,但吴茂光没有吸取教训和警示,反而走上贪腐歧途。”琼海市纪委监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2008年,纪委就曾查处潭门镇旧县村支部书记、主任周世浩,因挪用公款56万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在2011年10月,省纪委、省检察院也查处了潭门镇原书记苏某某、原镇长李某某的违纪违法案件。

  “这两起案件就发生在吴茂光身边,却都没有对其起到警示教育作用。”该负责人称,吴茂光在接受组织调查时,拍着胸脯否认违纪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吴茂光还让60位办理土地使用证的住户说“办土地使用证的费用是每平米35元”,以此来掩盖犯罪事实。然而实际的每平方米土地出让金仅为15元,土地确权费每平方米0.02元,每个证工本费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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