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办中小学教育收费项目公布[图]
移动版 时间:2016-09-17 03:42
省物价部门公布全省公办中小学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
农村九年义务教育“零收费”
本报海口2月20日讯(记者刘琨)记者从省物价部门获悉,每学年物价部门都将对中小学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核准公布。新的学期开始了,海南省物价部门公布了最新核准的海南省公办中小学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
据了解,九年义务教育收费,农村(县城和乡镇)九年义务教育“零收费”。城市(海口市区、三亚市区)九年义务教育收费标准中的作业本费为:小学作业本费10元/生/学期,初中作业本费15元/生/学期。有住宿的可收取住宿费,按省财政厅、省发改厅、省教育厅琼财综税[2007]163号规定执行。
据了解,公办中学社会化学生宿舍须同时具备的基本条件:(1)每间宿舍生均建筑面积:普通楼房不少于2.7平方米,公寓不少于2.9平方米;(2)每间宿舍内配备必需的设施,如床、储物柜、书架、桌、椅、电风扇等;(3)宿舍楼外应具备晒衣场等公共设施;(4)公寓应有独立的卫生间、阳台、洗漱台。另外,代收费为课本费应遵循“随时发生、随时收取、多退少补、不得盈利、及时结算”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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