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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围攻城管 海口两经营者因妨害公务罪获刑

移动版    时间:2016-09-17 20:43

  南海网1月26日消息(南海网记者陈望 通讯员杨兵 崔善红)南海网记者今日从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在城管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时,解放西两名占道经营者邱某和黄某采取围攻城管执法人员、打砸执法车辆的方式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经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一审以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邱某有期徒刑七个月,黄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据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邱某今年24岁,广东省廉江市人;黄某今年24岁,广东省吴川市人。2009年4月24日22时许,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夜间大队的执法队员吴某新、陈某武、吴某兴等人在海口市解放路文化宫门前人行道上,对占道经营摆摊的黄某槐(已判刑)的物品进行依法暂扣后上车离开时,黄某槐纠集朱某诚、刘某海、黄某营(均已判刑)和被告人邱某、黄某等人手持事先购买准备用于对付城管的钢管,追赶城管人员的执法车辆,其中黄某槐和邱某用钢管扔砸城管人员的执法车辆。

  2009年4月 25日21时许,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队员梁某演等人对海口市解放路海口市文化宫门前的人行道上占道经营摊主进行整治,为了与各个占道经营者联合对抗行政执法,黄某槐、黄某营、朱某诚与被告人邱某、黄某等人围攻城管的执法人员,并殴打梁某演的头部和胸部。

  2009年5月31日21时许,海口市龙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队员杜某蛟等人,对在海口市解放路海口市文化宫门前占道经营摊主梁某星和被告人邱某的物品依法暂扣,黄某槐纠集被告人邱某和朱某诚、刘某海、梁某星(已判刑)、黄某营、朱某云(另案处理)等人采取围攻,冲击等方法对抗城管人员的执法,将暂扣的物品抢走,并用钢管打砸城管人员的执法车辆。

  2009年6月5日15时许,海口市龙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队员梁某演等人在海口市解放路海口市文化宫门前将占道经营的黄某海妻子的物品依法暂扣,黄某海的妻子打电话给黄某槐,黄某槐随后纠集朱某诚、刘某海、梁某星、朱某琼(已判刑)、黄某营、朱某云、许某云(另案处理)和被告人邱某等人采取围攻、威胁、冲击的暴力方式阻碍城管人员执法,并将暂扣物品抢走。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邱某、黄某采取暴力、威胁手段阻挠、对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应予惩处,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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