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53斤水果到手34斤 海口拟对“黑心”商重罚
移动版 时间:2016-09-23 20:57
6日,记者从海口市琼山区工商局中山工商所获悉,该所接到消费者投诉,立案查处了海口中山南路南北水果市场C区一水果商铺缺斤短两的行为。经查实,消费者在该水果商铺购买53.4斤水果,含芒果、红毛丹、金瓜三种,实际重量只有34.2斤,吃秤19.2斤。工商部门拟对该商铺从严从重处罚。
10月17日,有消费者投诉,在中山南路南北水果市场C区12号商铺购买水果遭遇缺斤短两。中山工商所的执法人员,随即赶往现场调查。经查实,该消费者购买的芒果、红毛丹、金瓜三种水果均存在缺斤短两情况,共缺斤短两19.2斤,多收了138.2元。
中山工商所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商家就多收的货款,对消费者作出“退一赔二”处理。同时执法人员对商家做了询问笔录,对此事立案查处。中山工商所所长符卫东介绍,依据《海南经济特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的规定,这类行为最高可罚2万元,最后的处罚金额将由上级部门作出意见。接下来,他们将采取现场滚动公示商家违法经营行为、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多次违法淘汰出市场等措施,加强对南北水果市场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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