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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一男子以高额利息吸存款 24人被骗1800余万元

移动版    时间:2016-09-26 03:43

  “两年内借出几百万,收的利息用来买房买车买铺面”

  夫妻俩尝到甜头拉拢他人投资

  24人掉进海口一80后男子非法吸存陷阱,被骗1800余万元

  本报讯 郑某帅做生意亏损后,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隐瞒实际经营状况,以发展汽车租赁业务良好但需要资金周转、搞工程开发等为由,向24人以借款方式吸收存款1800余万元。近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通讯员胡坤坤 记者李美香

  生意亏损却谎称赚钱,80后男子以高息诱骗他人投资

  28岁的郑某帅是海口人,系海南某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2年下半年,他以从事汽车租赁业务缺少资金为由,向郑某借款并支付高息。谁知生意仍然亏损,加上需要支付给郑某高额利息,郑某帅便隐瞒实际经营状况,以业务良好但需要资金周转、搞工程开发等为由,承诺支付高额利息,向包括郑某在内共24人以借款方式吸收存款1800余万元。虽然郑某帅已返还2372.2503万元,但仍给其中10余人造成共计479.4858万元的损失。因已无力支付本息,郑某帅今年1月初逃至广东,1月12日到广东佛山市公安局投案。

  郑某是郑某帅的高中同学,他与妻子先后借款给郑某帅,月息为8%。除了自己借钱给郑某帅,郑某还介绍同事、同学、朋友借钱给郑某帅,或向他们借钱后转借给郑某帅,从中赚取利息差额。2014年6月份,毕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郑某,当时郑某夫妻俩都买了豪车。郑某称,自己两年内借了五六百万元给郑某帅,郑某帅每月都按时给利息,他把收的利息都用来买车、买房、买铺面了。当时,郑某还拿出郑某帅支付利息的短信给毕某看,并称“老板郑某帅发钱了”。毕某听了之后,说自己也能借钱给郑某帅。“可以,有钱大家一起赚。”郑某对毕某提出,他要从中赚点利息,如果郑某帅给9%利率,那他要拿走其中4%。

  被害人之一的刘某也是郑某帅的同学,但两人高中毕业后便没有联络。2013年初前后,刘某听同学说郑某帅生意做很大,很多同学投资给他赚了不少钱,建议他也投资,于是刘某便通过同学联系上了郑某帅。

  郑某帅告诉刘某,自己搞工程,短期回报不错,建议其投资。刘某先后投资173万元,刚开始1万元每天利息50元,郑某帅承诺还会涨息,刘某便将郑某帅支付的利息继续投资。2015年1月,刘某要求郑某帅偿还150万元本金,结果后来再也联系不上郑某帅了,这才知道所谓的“工程”都是假的。除了拿到的利息60多万元,刘某损失将近100万元。而刘某也和郑某一样,通过介绍他人借钱或借钱后转借给郑某帅来赚取利息差额。

  男子一审获刑三年六个月,并被处罚10万元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郑某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变相吸收社会公众存款1800余万元,数额巨大,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郑某帅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基本罪行,可从轻处罚;案发后郑某帅已清退部分被害人的损失,可酌予从宽处罚,但鉴于其实施犯罪的时间较长,仍有部分被害人损失未予清退,量刑时应从严掌握从宽处罚的幅度。遂作出一审判决:郑某帅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同时责令郑某帅退赔十四名被害人尚未返还的款项479.48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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