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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琼海市第二轮市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移动版    时间:2016-09-26 20:15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琼海市第二轮市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九年五月五日

 

 

 

 

琼海市第二轮市县级行政区域界线

联合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和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第二轮市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琼民地字[2009]1号)精神,为确保我市与文昌市、定安县、屯昌县、琼中县、万宁市等五市县行政区域界线第二轮联合检查(以下简称联检)工作顺利完成,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为依据,认真贯彻省民政厅联检工作有关通知精神,严格执行《琼海市人民政府与文昌市人民政府联合勘定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琼海市人民政府与定安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琼海市人民政府与屯昌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琼海市人民政府与琼中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琼海市人民政府与万宁市人民政府联合勘定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各条款,密切配合,周密部署,依法扎实地开展联检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年度联检工作任务。

  二、联检工作内容

  (一)联检对象:琼海市与文昌市、琼海市与定安县、琼海市与屯昌县、琼海市与琼中县、琼海市与万宁市等五条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及所埋设的界桩。

  (二)工作内容:按照《琼海市人民政府与文昌市人民政府联合勘定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琼海市人民政府与定安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琼海市人民政府与屯昌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琼海市人民政府与琼中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琼海市人民政府与万宁市人民政府联合勘定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及其附图、界桩成果表、界桩登记表,在实地逐点、逐段详细核对界线及标志物等有无变化,对查出的问题,毗邻双方共同提出处理意见并进行处理。

  1、界线。着重检查界线两侧的地物、地貌是否有明显变化,界线实地位置是否清晰可辨。若地物、地貌有明显变化,致使界线模糊不清不能辨认时,应详细记载地物、地貌变化情况,并组织力量对界线两侧进行修测或补调,以保证界线实地走向清晰可辨。

  2、界桩。(1)界桩是否丢失、损坏。对丢失、损坏的界桩,由毗邻双方共同重新制作并在原地重新树立;可修复的,由毗邻双方在原地修复;完好无损的界桩,需清除周围杂草、遮挡物,并用红漆对界桩上的文字重新进行描绘。(2)界桩是否移动。发现界桩有移动的,毗邻双方将界桩恢复到原位。(3)界桩方位物是否齐全。界桩方位物如不存在,需在附近另选地物、地貌特征点作为方位物,并重新填写界桩登记表。

  3、跨行政区域生产建设和管理及有关问题的处理情况。

  4、其他与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有关的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领导

  成立琼海市第二轮市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跃美(市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卢家壮(市民政局副局长)

  成  员:陈学兰(长坡镇副镇长)

      陈业文(大路镇副镇长)

      周  史(石壁镇党委委员)

      欧建军(万泉镇党委委员)

      许昌鸿(会山镇党委委员)

      张  伟(阳江镇副镇长)

      黄  力(中原镇党委委员)

      冯家钦(博鳌镇人大副主席)

      陈世雷(市民政局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副局长卢家壮(兼)任。

  (二)职责分工

  由市民政局同上述五市县共同协商制定联检实施方案,统一安排联检工作。其中,由市民政局负责牵头协调琼海——琼中线、琼海——屯昌线、琼海——万宁线的联检工作,并汇总联检记录,起草联检报告。联检记录和联检报告由毗邻两市县人民政府审定并联合上报省人民政府及省民政厅备案。

  (三)联检方法

  采取内业联检、外业联检的方法进行。内业联检:主要由界线毗邻两市县对照协议书附图和边界线走向说明,逐段核对边界线走向的变化情况,同时商定外业联检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外业联检:一是对有异常情况的线段及两侧地物、地貌进行重点检查,查明异常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进行现场记录;二是对界桩和界桩方位物进行逐个检查,发现情况异常的界桩及界桩方位物要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进行现场记录,同时清除界桩周围杂草、遮挡物,并用红漆对界桩上的文字进行重新描绘。每检查一个界桩均要拍摄彩色照片,用为联检资料。联检现场记录表由省民政厅统一印制。

  (四)联检时间安排

  4月底前,同毗邻各市县召开联检联席会议,共同制定联合检查实施方案并报送省民政厅备案;5月底前,同毗邻市县民政局分别组织学习边界管理的有关法规和文件,完成对照界线协议书、附图与有关表格等内业联检工作;7月20日前通过实地踏勘方式完成界线、界桩(方位物)等外业检查工作,填好联检记录表,起草联检报告;7月底前将联检工作报告及其他联检材料和电子文档报送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

  四、联检档案管理

  做好行政区域界线档案的管理,是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市民政局要将联检过程中形成的实施方案、会议记录、检测记录、联检报告以及界桩成果表、登记表照片等有关资料,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和《勘界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立卷归档,建立一套完整的联合检查档案,作为行政区域界线档案管理的重要内容,形成一项长期性的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制度。同时要认真总结联检经验,规范联检工作成果,逐步推行和实现行政区域界线档案资料管理的微机化、数字化、信息化,努力把边界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五、联检工作经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47号)确定的“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之间的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经费纳入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政府财政预算”规定,2009年度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经费列入市政府财政预算安排,以确保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主题词:行政事务  行政  区域界线△  检查  方案  通知

­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5月5日印发

­                                          (共印1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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