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社保缴费基数今起申报 本人确认缴费工资
移动版 时间:2016-09-30 03:21
海口企业社保缴费基数今起申报
申报的缴费工资须经本人确认,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仍按月进行申报
本报海口7月31日讯(记者袁兰实习生张虹)记者从海口市社保局获悉,今后,市属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实行一年一申报制度,而海口市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仍需按月进行申报。
海口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工作分2个月进行:8月份申报业务的时间为8月1日—20日,9月份申报业务的时间为9月1—20日。超过9月20日,原则上不再集中接受业务申办工作。
缴费基数的确定以用人单位职工2011年自然年度(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12年社会保险缴费年度(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依据。
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须经本人确认,须由职工签名,职工本人直接签名确实有困难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后,可由单位负责社保业务的部门负责人代签。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名单须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外国人、港澳台人员在我市用人单位从业的,应当依法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海口市市属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采用U盘申报(5人及以上)和手工申报(5人以下)两种方式。
2012年度海口市属企业社保缴费基数申办工作,用人单位以2011年12月底且申报时在职的参保人数作为应申报人数。
今后,海口市属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实行一年一申报制度,而海口市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仍需按月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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