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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政府部署“机动车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

移动版    时间:2016-10-06 08:04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16号)精神,彻查管理漏洞,落实整改责任,健全监管机制,切实提高机动车安全性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14年2月底在全国组织开展机动车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按照省公安厅等六厅局的工作要求,12月13日下午,在市公安局的积极牵头下,我市在市政府5楼会议室召开机动车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部署会,副市长孟维华等领导出席会议,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以及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详细解读了我市《开展机动车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方案》要求,明确了领导机构、工作目标、时间安排、6个职能组设置以及5项检查内容及分工。

  副市长孟维华在讲话中指出,机动车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是国务院总体部署,公安机关具体牵头,涉及6个职能部门参与,全国自上而下统一开展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着重要意义,各职能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清形势,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他强调,一是要严格把关,推进机动车监管关口前移,加强源头治理;二是通力配合,分工协作,建立机动车安全性能监管部门协作机制,巩固联合检查处理机制,形成对机动车生产、改装、销售、登记、检验、维修、报废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管;三是明确时间节点,加强信息上报;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警示教育,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通过新闻报道、专题报道、开展访谈等形式,多层面、全方位宣传车辆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情况,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特约记者 冼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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