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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高排放汽车解放路限制通行 范围逐步扩大

移动版    时间:2016-10-07 08:54

  从市环保局了解到,从9月1日起每日8:00-20:00,“黄标车”、“无标车”限制通行解放路路段(含解放东路和解放西路)。

  为提高城区环境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海口决定对高排放(高污染)汽车采取限制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限制通行车辆包括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汽车(简称“黄标车”)、无环保标志汽车(简称“无标车”)。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环卫工程车暂不列入限行范围。9月1日起实施后,设6个月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对违反规定的车辆以宣传教育为主。从2013年3月1日起,对违反规定的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高排放(高污染)汽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家相应阶段控制标准的汽车(含本市籍和外市籍号牌的汽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是指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和核发的,证明汽车符合规定排放标准的凭证,分为绿色标志和黄色标志两类。无环保标志汽车是指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

  据了解,海口将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和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需要,逐步扩大限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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