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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明珠广场火灾续: 2责任人被拘公司罚款5万

移动版    时间:2016-10-14 20:44

  南海网海口7月6日消息(南海网记者陈望 通讯员林宇)7月5日16时58分,位于海口市海秀东路的明珠广场6楼西侧餐厅发生火情,过火面积2平方米,未造成人员伤亡。然而,就是这2平方米的火情,却导致了2名责任人被拘,明珠广场有限公司受到5万元重罚。

  疏忽大意 酿成火灾

  当天16时58分,海口明珠广场六楼电玩城西侧发生火情,随后,消防官兵利用排烟机和启动大厦的排烟设施进行排烟。17时45分,弥漫在楼层的浓烟被彻底排清。此次火灾过火面积约为2平方米,着火物质为餐饮桌椅、水泥包装尼龙袋等塑料物品,无人员伤亡。

  经海口消防局初步调查,着火事件初步确定为16时15分,着火部位为明珠广场海南建丰达实业有限公司6楼西侧农家乐餐厅内设铁梯底部。该农家乐餐厅已停业,停业后由利是时尚购物城雇佣施工队进行拆除。此次火灾正是由于施工队电焊工卢某使用电焊机切割铁楼梯时不慎引燃楼梯底部的杂物引发火灾。

  管理不到位违规用火被拘

  经调查,作为公司现场管理部主管陈某,他之前并不知道营业期间不能动用明火,在施工队作业时他也没有要求将现场的可燃物清理干净方可作业。依据《中华人员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对此,海口消防依法对陈某进行拘留10天。而在现场进行电焊作业、因未清理完毕施工现场周围可燃物导致过失引起火灾的肇事者卢某,也被海口消防依法处以10天拘留。

  此外,发生火灾后,明珠广场排烟机未及时动作且风量非常小。正是由于大厦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才导致了现场浓烟滚滚、久久不能散去的现象。对此,海口消防也依法对明珠广场有限公司处5万的处罚,严厉处罚其消防违法行为。

  据统计, 去年11月以来,海口市公安消防局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最大限度地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截止目前,消防部门共计检查单位3173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1157处,临时查封17家,责令“三停”32家,罚款166.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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