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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出台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办法 最大限度减轻灾害

移动版    时间:2016-10-15 03:35

  海口网1月22日消息(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媛)22日下午,海口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审议并通过了《海口市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该办法,海口以后进行重大基础设施、大型工程建设时,将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办法》的出台,将为海口这个全国受气象灾害影响最为严重之一的城市最大限度地减轻气象灾害,更好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海口海岸线长、地形复杂,气候多变,是高影响天气多发区,也是全国受气象灾害影响最为严重的城市之一,热带气旋、暴雨、干旱、雷电、低温阴雨、强风、龙卷等各种气象灾害频发、重发、早发。其中,热带气旋灾害影响最大,年均影响海口的热带气旋有4-5个(次),严重影响和登陆的有2-3个(次),造成的经济损失约占全市自然灾害的70%以上。

  海口市气象局资料显示,由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约占海口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3%-6%,海口有个别年份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甚至是当年全市财政收入的4.6倍,占当年海口国内生产总值的19.6%。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以及全球气候变暖,极端气候事件增多,气象灾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绝对值在大幅地增加,对人民生命生产财产安全构成了威胁也越来越大。因此,气象灾害已成为制约海口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极其重要因素。

  据海口市气象局负责人介绍,防御气象灾害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我市作为省会城市,应发挥“领头羊”作用,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理应走在全省前列,但目前我市还没有一部综合性气象灾害防御法规规章,2009年10月制定的《海口防御气象灾害规定》适用范围有限,难以规范日益突出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因此,制定出针对性高、操作性强的政府规章十分必要,可以进一步规范海口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气象灾害,更好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根据《办法》,海口将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建立气象灾害数据库,进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划定气象灾害风险区域,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和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同时,海口还将组织对城乡规划编制以及重大基础设施、大型工程、气候资源开发利用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避免、减轻气象灾害的影响。

  《办法》体现了四个特点。明确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真正做到气象灾害预警一旦发出,全社会能够第一时间联动响应,尽最大可能降低灾害带来的损失。整合资源、提升能力,充分整合各类社会防灾人力资源,明确区、镇政府有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组建基层气象信息员、加强应急救灾工作;整合社会信息播发资源,提高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能力。源头防范、提前预防、降低风险,创新了气象灾害防御准备工作制度,依法推进重大项目前期气象灾害评估,突出源头防范、制度管理,减轻灾害风险。进一步规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明确建立基层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传播、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紧急发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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