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琼海原副市长邢远飞腐败案开审 收现金名表来者不拒
地点: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
目击者:法制网记者 邢东伟
法制网通讯员 翟小功 刘佳
备受关注的海南省琼海市腐败窝案今天开审。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屯昌公开开庭审理琼海市原副市长邢远飞涉嫌受贿案。
据检方指控,2010年至2015年期间,邢远飞利用分管城市交通、国土、规划建设等工作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个人和单位贿赂人民币347.3万元、港币32万元、价值9.4万元欧米茄手表一块。
《法制日报》记者在庭审现场获悉,今年58岁的邢远飞,是海南文昌市人,大学文化程度,2010年至2015年任琼海市副市长(正处级)。因涉嫌受贿犯罪,2015年5月1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1日被逮捕。
记者在庭审中了解到,2010年年初,邢远飞当选琼海市副市长后,个别开发商和个体工程老板“盯上”了他,争着送好处费,以求邢远飞日后在工程建设方面给予关照。邢远飞则是有求必应。
在庭审现场,检察官一一历数邢远飞的“17宗罪状”。
2012年至2013年期间,时任琼海塔洋镇先亮村委会副主任王信程承建了塔洋镇至大路镇道路工程。王信程为了和邢远飞搞好关系以及感谢邢远飞在工程项目方面的关照,从2010年至2014年,先后送给邢远飞一张存有100万元的银行卡和现金40万元。
“还记得,在2010年春节前后,我刚被选任副市长时,王信程请我吃烧烤时送给我10万元现金。”邢远飞在庭上称。他当时想也没想就收下了,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自此,只要有送礼的,他一般都是来者不拒。
2014年,琼海市白石岭至阳江利试考道路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邢远飞利用其分管交通工作的便利,向琼海市交通局主要负责人打招呼,要求关照琼海碧海天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昌武,后杨昌武中标该工程。为了得到邢远飞日后的进一步关照,杨昌武先后共送给邢远飞40万元现金及一块价值9.4万元的欧米茄手表。
2013年春节后,挂靠在湖南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李电承建潭门大桥配套工程,为了得到分管领导邢远飞的支持,李电送给他港币10万元。2014年春节期间,黑龙江的李庆源为了和邢远飞攀上关系,请朋友带路,赶到文昌市昌洒镇邢远飞老家拜年,给其送去8万元港币。
在庭审的最后,邢远飞再次小心翼翼地拿出自己写的《忏悔录》,深刻检讨自己,表示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记者注意到,庭审过程中,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控辩双方围绕邢远飞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和收受贿赂之间的关联性,是否具有自首等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并就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了各自的意见。
邢远飞及辩护人辩称,其积极主动退赃、认罪悔罪态度好,具有自首情节。检察机关则认为,邢远飞只是坦白交代问题,不属于自首。
庭审持续了5个小时,法院将择日宣判。
法制网屯昌(海南)3月3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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