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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等市成海南开展小额贷款公司首批试点市县(琼海要闻)海南省琼

移动版    时间:2016-10-22 20:21

    琼海在线综合消息,据海南日报消息,省长罗保铭主持召开五届省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海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我省将于年底前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海口、三亚、琼海成为首批试点市县。

 《管理办法》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由自然人、企业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在海南省内依法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在省内注册的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在全省范围内经营,但不得进行非法集资,不得从事投资业务和委托贷款业务,不得向公司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发放贷款。和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去年下发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相比,我省制定的《管理办法》准入标准条件更加严格、监管要求更加明确。

  会议提出,今年年底前选择在海口市、三亚市、琼海市开展试点工作,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有序推开,将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成为“三农”和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补充机构。

  罗保铭在会上指出,我省出台《管理办法》,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就是为中小企业和广大个体工商户、农户、农村专业合作社解决贷款难问题,有利于规范民间融资行为,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服务“三农”发展,是金融服务的新生力量,有着很好的发展前景。省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和海南银监局等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紧密结合海南省情,做好扶持、服务、监管等环节工作,让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真正发挥推动经济发展“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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