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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海市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改革

移动版    时间:2016-10-26 20:56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琼海市财政惠民补贴资金

一卡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琼海市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0年六月二日

 

 

琼海市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财政惠民补贴政策,切实做好以“一卡通”为主要内容的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管理制度和支付方式改革(以下简称“一卡通”改革),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09]10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国家惠民补贴政策,加强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惠民补贴资金发放机制,为广大补贴对象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权责不变,分工协作。各项财政惠民资金的管理和发放,遵循补贴政策不变、资金分配权限不变、部门监管权限不变的原则,各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

  (二)规范透明,方便高效。制定“一卡通”操作规程,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规范快捷的发放机制和严明有效的监督机制,使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的管理和发放手续简便、公开、公正。

  (三)集中支付,一折发放。整合各项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集中支付到补贴对象的“一卡通”存折。

  (四)封闭运行,确保安全。设立惠民补贴资金专户,实行专人、专账管理。加强审核,严格把关,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

  三、总体目标

  改革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实行“一个漏斗向下”的管理方式和建立全市统一的“一卡通”信息管理系统,最大限度减少资金发放的中间环节,做到资金管理和发放规范、高效、透明,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发放到位;减少行政干预,有效遏制滞留、挪用、贪污、抵扣、伪造、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改善干群关系,充分发挥国家惠民政策效益。

  四、主要内容

  (一)资金发放实行“一人一折一号”。以补贴对象为单位,市农村信用联社根据财政部门提供的补贴对象名单,免费为每个补贴对象开设一个存款账户并配发借记卡,该账户经财政部门认定后作为“一卡通”账户接收各项财政补贴资金。市农村信用联社未经市财政部门核准,不得擅自注销补贴对象“一卡通”账户。

  (二)财政惠民补贴项目全部纳入“一卡通”管理凡财政预算安排,直接支付给农民用于经济发展和保障基本生活需要的各类补贴资金,原则上全部纳入“一卡通”发放范围。

  (三)构建财政惠民补贴信息化网络。依托金财工程和农村宽带建设工程,构建省、市、镇三级联通的财政惠民补贴信息化网络,保证财政惠民补贴的有序、透明和规范管理。在市、镇、相关部门之间和市农村信用联社及其营业网点之间安装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工作效率。

  (四) 建立科学、高效、规范的资金发放模式。根据补贴资金发放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建立由财政部门主导、主管部门和市农村信用联社参与的科学、高效、规范的资金发放流程。补贴资金发放原则上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采集信息。镇有关站(所)按照各类惠民补贴资金的政策要求,对符合补贴政策的人员基础信息进行登记、审核、公示和汇总,报镇政府、市业务主管部门审核。

  2、录入信息。镇财政所将经镇政府和市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的补贴对象基础信息录入“一卡通”操作系统,并将补贴对象名册交市农村信用联社办理“一卡通”存折。

  3、下达指标(或资金安排计划)。市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当期补贴资金总额和汇总的补贴对象信息,提出补贴资金分配计划报领导审批,会同市财政局将惠民补贴资金指标(或资金安排计划)下达各镇。

  4、公示信息。镇财政所配合镇站(所)确定当期补贴资金的发放对象、补贴金额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镇站(所)将当期补贴发放名册分送镇政府和市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审核无误后交镇财政所进行信息核录。

  5、传送信息。市业务主管部门将经审核后的当期补贴发放名册送财政部门复核后,财政部门将当期补贴发放名册等相关信息传送给市农村信用联社,并将当期补贴资金划拨给市农村信用联社。

  6、发放补贴。市农村信用联社根据财政部门提供的当期补贴发放名册将资金划入补贴对象“一卡通”存折。

对极少数确实存在实际困难,难以使用“一卡通”账户提取现金的农民,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其补贴资金发放仍可采取相关职能部门送现金上门的方式。

  五、领导机构

  为加强领导,协调沟通,确保我市“一卡通”改革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一卡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符宣朝市长担任,副组长由梁振功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办、财政局、监察局、公安局、农林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民政局、商务局、计生委、海洋与渔业局、畜牧兽医局、热作中心、市农村信用联社等部门(单位)组成,组织指导全市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财政局局长郑庆智兼任,成员从有关单位抽调,具体负责改革日常工作。

  组  长:符宣朝(市长)

  副组长:梁振功(副市长)

  成  员:黄基钊(市政府办主任)

           郑庆智(市财政局局长)

           蔡小平(市监察局局长)

           陈  天(市公安局政委)

           欧行轩(市农林局局长)

           梁昌卫(市水务局局长)

           林宗森(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晓朝(市教育局局长)

           张跃美(市民政局局长)

           覃学益(市商务局局长)

           李素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李文池(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何仁川(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覃学优(市热作服务中心主任)

           符史奋(市农村信用联社主任)

  六、职责分工

  (一)镇政府职责。负责承担对本辖区各补贴对象信息审核的责任,确保各类财政补贴对象准确无误,确保各类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到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民。

  (二)财政部门职责。财政部门作为改革牵头单位,负责改革具体工作。主要负责补贴资金的日常管理和发放;根据省及有关制度规定,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确定纳入“一卡通”发放的项目,制定相关规章制度,下达各镇补贴指标文件;审核相关主管部门报送的当期补贴资金发放名册;对各镇改革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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