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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海口第二次经适房摇号选房共有1806套房源

移动版    时间:2016-11-06 08:34

  福秀、水滨、南海、凤翔、南江五个经适房小区共有1806套房源

  记者从海口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了解到,根据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工作进度,9月17日—24日将进行海口市第二次经济适用住房配售摇号选房活动,已取得区住房保障中心核发《海口市保障性住房准购通知书》的申请人,请速到户口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中心申报购房意向。房源及其它相关信息请登录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查询()。摇号地址:海口市海甸岛怡心路9号海口市房屋交易登记中心一楼大厅。

  本报记者胡诚勇实习生余吉穗

  9月17日摇出选房序号18日开始摇号选房

  海口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公布了《海口市第二次经济适用住房配售工作方案》。该方案称,将对福秀、水滨、南海、凤翔、南江五个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剩余房源进行公开配售。本次要配售的房源共有1806套,其中:福秀小区50套、水滨花园71套(其中二房一厅30套、一房一厅41套)、南海花园120套、凤翔花园715套、南江花园850套。

  本次摇号选房时间:9月17日至9月24日。9月17日上午9:00开始分别摇出五个小区配售房源的选房序号,18日在海口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的网站()上予以公布,并由各区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电话或短信通知本区购房人员。18日上午9:00开始现场摇号选房。每日摇号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每日摇号选出100套住房。摇号顺序为:福秀小区、水滨花园、南海花园、凤翔花园、南江花园。

  配售地点:海口市海甸岛怡心路9号,海口市房屋交易登记中心一楼大厅。

  配售对象:已取得区住房保障中心核发《海口市保障性住房准购通知书》,并已申报购房意向且尚未进行选房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

  配售原则:本着公开透明与公平公正的原则,预先公开房源信息、公开配售方案、配售过程、配售结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群众、媒体舆论监督,并由公证机关对电脑摇号排序活动进行公证。

  40天内不签订购房合同视为放弃

  配售程序:配售采取电脑随机摇序号、摇房号的方法进行。

  首先摇取选房序号。工作人员将全部购房人员信息输入电脑,由各区住房保障中心现场推选一名购房代表按动摇号键,电脑即随机排列出购房人员的选房序号。序号排列在房源供应数量内的购房人方可进入选房现场,依次摇取房号。序号排列在房源数量之外的购房人,可在凤翔花园、南江花园中申报购房意向,另行安排摇号选房。

  接着由购房人摇取房号。购房人按动摇号键,电脑随机弹出3套房源信息,购房人可在3套房源中任选1套。选房过程每人限时5分钟,5分钟内无法选定购房意向的,电脑将自动默认1套房源,若购房人不接受该房源则视为放弃选房。此次放弃选房的购房人,另行申报购房意向,参加下次摇号选房。

  之后进行备案登记房号。购房人选定房号后,该套房源将从总房源信息中自动删除,其他2套备选的房源重新回到总房源信息库中,供后续购房人选购。购房人当场登记备案选定房号,并领取《海口市保障性住房配售房号确认书》。

  最后办理购房手续。购房人可当场签订购房协议,缴纳订金,办理购房手续;也可以在40天内办理购房手续。

  逾期不签订购房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的住房及购房人按照海口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

  领取确认书后至未签订购房合同前,允许购房人之间相互调换住房,经协商一致达成调换意见的双方购房人共同向市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后变更备案登记,重新领取购房确认书。

  申购人本人到场摇号选房的,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准购通知书;由申购人其他家庭成员(共同申请人,年满18周岁)到场摇号选房的,须携带申购人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结婚证、准购通知书;无法亲自到场参加摇号活动的购房人可委托代理人参加,委托代理人须携带申购人及个人身份证、公证委托书或住房保障工作人员签署的委托书、准购通知书到现场摇号选房。

  配售流程

  发布配售公告

  申报购房意向

  摇取选房序号

  公布选房序号

  购房人摇取房号

  (限5分钟内)

  备案房号并领取购房确认书

  签订购房合同付款及办理贷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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