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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通报市残联系统工作失职的问题

移动版    时间:2016-11-06 20:04

  海南廉政网琼海10月20日讯 10月13日,琼海市纪委通报了市残联系统在一级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发放工作中失职的问题。

  通报指出,2010年1月至2014年1月期间,塔洋镇、中原镇、嘉积镇、长坡镇、石壁镇、龙江镇、彬村山华侨经济区等地的残联工作人员,在调查统计辖区内领取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人员的变动情况时,没深入基层调查摸底,掌握第一手信息,过度依赖村委会残协报告的变动情况,未经核实就直接上报市残联专门工作小组;市残联专门工作小组对上报情况没有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导致黄XX等12名重度残疾人死亡后,仍在领取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造成国家经济损失。对此,市纪委给予市残联分管该项工作的副理事长黎仕书和塔洋镇残联理事长刘天本党内警告处分,对市残联理事长黄娟、中原镇残联理事长王小玲、嘉积镇残联理事长钟燕、长坡镇残联理事长符爱花、石壁镇残联理事长李光瑜、龙江镇残联理事长崔秋杏、彬村山华侨经济区残联理事长庄恭武等人进行诫勉谈话。

  通报强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检查监督;严格执纪,对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琼海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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