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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名豪广场未按施工设计进行施工被罚两万元

移动版    时间:2016-11-17 15:11

  12月4日,琼海消防支队依法对海南凯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法施工的行为责令停止施工,并处罚款贰万元的处罚。

  当天上午,支队消防监督检查员在对位于琼海市嘉积镇银海开发区的名豪广场(A1-A4栋)住宅楼建设工程进行复验时,发现海南凯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消防部门审核通过的施工设计进行施工,支队消防监督员根据《中华人员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给予海南凯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责令停止施工,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处罚。期间,支队消防监督员告知了该公司负责人不按审核通过的设计施工极易造成先天性火灾隐患,并说明了处罚的理由、依据以及消防安全的重要性。

  通过消防监督检查员的进一步批评教育,该公司负责人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时表示加强今后将严格按照消防部门审批意见进行施工,杜绝违法行为发生。(记者宁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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