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要求,停止审批新建高尔夫球场及其用地。取消“一揽子”供地模式,坚持按项目带土地的原则进行供地;加强土地供应计划与投资计划的衔接,按年度投资计划、项目年度建设需求,分期分批、逐年安排落实项目用地。凡未列入年度项目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的,一律不得供地,坚持净地出让,从源头上防止土地闲置,推动各类建设节约集约用地,切实减少对耕地的占用。
省国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截至去年底,我省耕地保有量为1090万亩,基本农田941万亩,全省人均耕地1.2亩,低于全国人均耕地水平。同时,优质耕地集中的沿海台地,也是我省城镇化发展的主要规划区,耕地保护和开发建设的矛盾比较尖锐,必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保护措施,保证我省城镇化发展、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为此,《通知》从加强管控、长效机制建设两个方面提出11条措施。在加强管控方面,我省将强化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控,进一步拓宽耕地占补平衡途径,严格建设用地审查,严格划定基本农田,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并严禁借“租赁”、“流转”之机擅自改变农用地用途进行非农建设。在长效机制建设方面,《通知》要求,建立完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指标和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完善耕地数量、质量占补平衡监管制度,加强舆论引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