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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财险琼海支公司农业保险单独核算制度不严被罚5万元

移动版    时间:2016-11-20 20:09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Logo

  和讯港股消息 海南保监局近日通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琼海支公司存在未严格执行农业保险单独核算制度,决定对其罚款5万元,对时任人保财险琼海支公司经理黄永泉警告,并罚款1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农业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海南保监局对人保财险琼海支公司(住所:海南省琼海市嘉积镇兴工路1号;负责人:王娇)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查,人保财险琼海支公司存在未严格执行农业保险单独核算制度。2014年,人保财险琼海支公司在农业保险业务管理费下列支非农险业务费用,共计11.62万元。时任人保财险琼海支公司经理黄永泉(身份证号:33062119811016****;职务: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琼海支公司经理;住址: 海口市金贸西路23号)负有直接责任。

  上述违法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调查笔录、记账凭证、相关人员任职文件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农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根据该条例第二十八条,海南保监局对人保财险琼海支公司罚款5万元。根据该条例第二十九条,海南保监局对黄永泉警告,并罚款1万元。

  海南保监局指出,当事人应当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上述罚款缴至如下账户,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海南保监局法制处备案。逾期未缴款,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海口国贸支行

  户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

  账号:46001003636058999999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责任编辑:韩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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