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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琼海"瓜菜法庭"田头办案 服务"三农"

移动版    时间:2016-11-22 20:36

海南琼海"瓜菜法庭"田头办案 服务"三农"

海南琼海市“瓜菜法庭”有力地保障了农户种植的积极性。图为博鳌镇大乐村农户卢裕新在采摘辣椒。 海南日特约记者 蒙钟德 摄

    17日上午,远在安徽的客商文某给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法院院长张光亲打来感谢电话,“要不是你们耐心细致的工作,我的损失不止几万呢。有你们主持公道,今后我们可以放心到琼海做生意了。”

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要求,琼海市人民法院立足基层,服务大局,和谐司法,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为“三农”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并于日前获评全国优秀法院。

变坐堂办案为现场办案

2月15日,又是一个周末中午,正在琼海塔洋法庭值班的庭长王春豹接到一个电话,称有一名安徽省果商文某与当地果农黎某因菠萝购销引起纠纷,请求法院派员出面调解。随后,王法官立即驱车数十里山路赶赴现场。

经查,原来黎某“一女二嫁”,看到菠萝行情上涨后,又与一吉林客商签订购销合同,并拒绝为文某供货。了解事情的经过后,法官立即要求暂停装载菠萝,并兵分两路,分别对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期间,王法官虽多次接到为黎某说情的电话,均被拒绝。一开始态度强硬蛮横的黎某见此也低下了头,表示愿意依约双倍返还定金。看到法官公正耐心的工作,文某主动放弃一半赔偿金。随后,在法官主持下,黎某当场付给文某3万余元,双方原签订合同予以解除。

据该院院长张光亲介绍,近年来反季节瓜菜逐渐成为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每年下半年至次年四月,反季节瓜果菜交易非常活跃,矛盾也随时有可能发生。若依照日常法院办公时间及相关诉讼程序,一则容易导致瓜菜长时间积压致腐烂变质,二则可能使得当事人错失商机。2002年,琼海市法院在全国率先成立“瓜菜法庭”,以“两改”保证矛盾及时化解:一是改8小时工作制为24小时待命工作制,纠纷发生即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二是改坐堂办公为现场办案,深入田间地头,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在最短的时间内化解矛盾。

除了塔洋法庭,中原、泮水等法庭也都设有“瓜菜法庭”。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来该院的“瓜菜法庭”共处理此类纠纷400多起,避免直接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减少了当事人由于纠纷可能支出的仓储等费用。“瓜菜法庭”也因其高效优质的服务,被南来北往的客商叫响全国。

构建大调解网络

在“关注‘三农’,服务民生”这一工作思路的指引下,琼海市法院确立将大力开展调解工作作为工作主轴,抓住一切可以调解的机会进行调解,并积极吸收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着力构建大调解网络,全力保障农村和谐稳定。去年以来,该院涉农案件的调解率达到87.6%。

去年8月5日,原告黄某来到法院,声称25名渔民分别向其订购了25艘玻璃钢快艇用于海产品捕捞业,仅付部分货款,余款久拖未付,准备对其提起诉讼,但又提供不出证据。该院法官迅速与当地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取得联系,了解到买卖双方当时只是口头协议,25名渔民大多具备还款能力,有些人甚至想故意拖欠。为提高办案效率,该院当即决定到当地巡回办案。第二天一早,该院法官即带上所有立案材料,并请当地司法所干部出面,逐个前往被告人家中。至晚上7时,法官终于完成了对遍布两个镇、8个村的25名被告的走访,当场调解并执行完毕21宗,当场为原告追回拖欠的货款7.3万元,其余4宗案件的当事人因经济困难一时难以还清,也达成了限期还款协议。

四项措施保障农民权益

“把人民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的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琼海市法院党组提出了通过落实四项便民措施,有力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几年前,该院辖区的南强村村民小组与某旅业开发公司共同开发旅游项目,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村集体每年收入近百万元。后来,部分村民怀疑村干部持有干股,莫某等63位村民起诉要求确认合作经营协议无效。尽管村民最后败诉,但干部产生了畏难情绪,不少人提出了辞职申请,使企业难以为继。为此,琼海市法院领导带队,组成宣讲小组来到该村,一方面就两级法院对该案的几番裁定、判决作了判后释明,同时结合《村民组织法》规定的民主议定原则和《合同法》做了详细的法律讲解,及时打消了村民们心中的疑虑。(记者 文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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