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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防琼海支队原支队长黄文富受贿33万元全额退赃 领刑3年

移动版    时间:2016-11-26 03:26

  边防琼海支队原支队长黄文富

  收3工程商33万一审判3年

  南国都市报11月18日讯(记者 何慧蓉)在担任琼海边防支队支队长、陵水边防支队支队长期间,黄文富收受了工程承包商33万元的好处费。案发后,黄文富全额退赃。近日,海口美兰区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黄文富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

  黄文富,男,现年48岁。2008年2月至2014年11月,黄文富先后担任海南省边防总队琼海边防支队支队长、陵水边防支队支队长,负责边防支队的部队管理等工作。在此期间,黄文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琼海、陵水边防支队工程项目的承包方林某、梁某某和林某某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33万元。

  2008年和2012年,林某通过挂靠公司,先后承接了琼海边防支队青葛边防派出所办公楼工程和琼海支队服务保障楼及综合训练场地工程。为了得到时任琼海边防支队支队长黄文富的关照,顺利拿到工程款,林某先后5次送给黄文富共计9万元好处费。

  2012年,梁某某挂靠公司承接了琼海边防支队机关营区绿化及文化长廊安装建设工程。为了能够得到时任支队长黄文富的关照,顺利拿到工程款,2012年下半年的一天,梁某某在黄文富的办公室送给黄文富一个装有4万元现金的大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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