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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6家法院将启动家事审判改革试点

移动版    时间:2016-11-27 20:23

  家事审判改革试点

  海南日报海口5月30日讯(记者金昌波通讯员吴清川)自6月1日起,我省6家法院将正式启动为期两年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这是记者从今天下午召开的我省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研讨会上获悉的。

  据了解,试点法院包括最高法院确定的三亚城郊法院、儋州市法院、琼山区法院、文昌市法院,以及海南省高院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增加的省一中院和陵水黎族自治县法院,共6家。试点工作自2016年6月1日起开展,为期二年。

  家事案件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案件,除涉及身份关系及其所衍生的财产关系,还具有社会性、伦理性、情感性等。省高院要求,各个试点法院要站在司法体制改革全局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转换审判理念,切实将家事审判和一般民事纠纷区别开来,严格按照最高法院、海南高院的要求,统筹兼顾,抓紧部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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