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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古建筑涉嫌违建调查:投资方称有政府批文

移动版    时间:2016-11-29 03:41

  投资方称木屋为疏导点升级版,有“政府批文”;市政市容委否认

  投资方手里有文件?查

  木屋背后有没有保护伞?查

  他说美兰城管同意建的?查

仿古建筑涉嫌违建调查:投资方称有政府批文

  木屋两侧的路拥挤不堪 

仿古建筑涉嫌违建调查:投资方称有政府批文

  木屋2012年12月19日便被城管认定为违法建筑,并多次下达整改通知书 

  南国都市报11月7日讯(记者 田春宇文/图)南国都市报连续两天跟踪报道了海口海甸岛福安村一建在规划路中央的大型仿古建筑,该建筑报建等手续不完全,却在打击中建成并营业。11月7日,建筑投资方出示了所谓政府批文称:“是便民疏导点的升级版,得到了美兰城管部门的同意”。然而,海口市市政市容委却对此进行了否定。

  木屋投资方:

  美兰城管同意继续建

  11月7日,海南福安南农贸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投资方从福建赶到海口,向记者提供了所谓的政府批文。股东之一的沈细清介绍,2011年,美兰区政府上报海口市政府申请建设福安南便民疏导点,获批后,在福安村福安学校至夏威夷花苑段之间道路建设了铁皮棚式的疏导点。2012年初,海口市市政市容委口头通知福安南便民疏导点取消,并将该疏导点拆除,之后,海南福安南农贸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福安南村村民协商合作,租用该村这片土地建设木屋,作为“便民疏导点升级版”。

  “‘便民疏导点升级版’在建设过程中被美兰区城管队员认定为违法建筑,被要求停工整改。我们停了2天。”沈细清称,该公司特此请示了美兰城管,得到口头许可,便继续建设,直到建成。他拿出一份“海口市市政市容委管理委员会发文呈批表”,称该表的会议纪要中提到:“同意回复生效美兰城管局(2010)49号文件关于《我辖区福安南村要求建立就业疏导点的请示》”。同时称虽然美兰城管口头许可,但该建筑建设还有“政府批文”可依。

  记者仔细查看了沈细清提供的文件发现,该表送审时间一栏没有年限,而且仅提及“拟同意上局会研究”,并没有任何批文的具体内容。

  市政市容委:

  没有疏导点升级版说法

  “没有‘便民疏导点升级版’的说法。”11月7日下午,海口市市政市容委副主任钱云岗通过大量证据材料,就海南福安南农贸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股东的说法以及仿古木屋建筑是否违建等情况进行详细说明,澄清事实。

  钱云岗介绍,在仿古木屋建设前,其所在位置确实曾批复美兰区城管局允许在福安南村设立便民疏导点。但明确规定:疏导点长约60米,只能设在道路一侧,经营品种为鲜花、早餐、水果、蔬菜、海鲜等,经营时间为6时-23时30分。如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需要应无条件拆除;因环境卫生、噪声扰民、影响交通等投诉,整改达不到要求应无条件取消。

  “疏导点要求要距周边学校200米远,但该便民疏导点并未按照批文要求建设,因此被拆除。”钱云岗拿出两份红头文件进行详细解释,一份为2011年9月2日印发的市政容管字[2011]93号《关于在福安南村设立便民疏导点的批复》,他介绍,福安南疏导点当时不按审批的位置、规模设置,并以建疏导点的名义在周边违法建多间铺面,违法建筑占地面积100多平方米,与福安学校校门口齐平,影响福安小学的正常教学和工作

  “2012年1月19日印发的《关于取缔福安南村便民疏导点及依法拆除周边违法建筑的通知》,要求美兰区城管局在2012年2月29日前对该疏导点及周边的违法建筑铺面进行拆除,并完成清场工作。”钱云岗又指着另一份红头文件介绍说。

  在美兰区城管局拆除了原福安南便民疏导点后,海南福安南农贸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没有任何规划许可的情况下,与福安南村村民合作,在规划路路中央建设了这座仿古木屋。“在建设过程中,美兰区城管局先后4次下发《责令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业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恢复路面原状。”钱云岗提供的一份《打违组检查登记表》显示,美兰区检查发现新建违法建筑2层1宗,占地面积3750㎡。

  “投资方那份呈批表是政府内部报批文件,非红头文件,没有文件编号和批头等。我们会追查内部文件为何流出。”钱云岗表示,该建筑建在政府规划路上将被列为重点调查违建,还将就投资方所称“美兰城管同意”导致违建在打击中建成的问题,严查是否存在保护伞情况,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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