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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海洋与渔业局原局长李文池获刑三年六个月

移动版    时间:2016-12-05 20:28

本报嘉积10月11日电 (记者丁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李文池在担任琼海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水务局局长期间,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日前,琼海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文池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琼海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文池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60.2102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在起诉前能退出部分赃款,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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