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农村公路绘出脱贫“路线图”
为全面贯彻落实2016年4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开展交通基础设施扶贫、增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能力的精神,加快推进我省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拉动有效投资、放大交通扶贫效应,省交通厅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战略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做到“省地联动、合力推进、破解瓶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打赢我省交通基础设施扶贫攻坚战,全面实现小康目标。
总体目标
到2020年,建成广覆盖、深通达、提品质的交通网络,全面实现农村公路连通到“点”,构建和完善“外通内联、村村通畅”的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实现城乡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好地服务国际旅游岛建设,助推全域旅游。
(一)到2018年,实现100%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通硬化路。按照“保基本、惠民生”的要求,大力推进各市县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实现100%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通硬化路。
(二)到2018年,实现行政村具备通班车条件。大力推进具备通班车条件的行政村窄路面拓宽工程,为城乡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造条件。
(三)到2018年,全面消灭农村公路现有危桥,100%解决农村公路安全防护问题。实施生命安全防护和危桥改造工程,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促进全省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明显改善、安全防护水平显著提高。
交通扶贫六大工程如何建设?
根据海南省市县(不含三沙市)经济发展水平,分两类确定自然村通硬化路、窄路面拓宽、县道改造、生命安全防护和旅游资源路5大工程的补助标准:
一类是五指山、临高、白沙、保亭、琼中5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市县(以下简称国贫县)另一类是海口、三亚、儋州、琼海、文昌、万宁、东方、乐东、澄迈、定安、屯昌、陵水、昌江等13个市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省管林场。
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
补助标准:5个国贫县平均每公里补助40万元;其他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省管林场平均每公里补助30万元。
建设要求:项目建设标准不得低于“十二五”期农村公路连通工程建设标准,在公路横断面设置上应考虑会车要求,并同步完善安保和排水设施建设。
窄路面拓宽工程
补助标准:5个国贫县平均每公里补助21万元;其他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省管林场平均每公里补助17.5万元。
建设要求:在原路面基础上加宽1米及以上,加宽部分路面结构不得低于原路面结构标准,并同步完善安保和排水设施建设。原有公路路面损坏较为严重的,需对原路面一并修复。
县道改造工程
补助标准:5个国贫县平均每公里补助210万元;其他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平均每公里补助180万元。
建设要求:按双车道等级公路标准建成水泥或沥青混凝土路面,不得低于原路建设标准。
生命安全防护工程
补助标准:5个国贫县平均每公里补助12万元;其他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省管林场平均每公里补助10万元。
建设要求:对农村公路上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安全隐患路段增加生命安全防护工程设施。除单独补充设置已通车的路段外,应与公路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农村公路桥梁建设及危桥改造工程补助标准:各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每平米均补助3800元。
建设要求:考虑远期交通需求,县乡道桥梁宽度不宜低于8.5米,村道桥梁宽度不宜低于6.5米。
旅游资源路工程
补助标准:5个国贫县平均每公里补助190万元;其他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平均每公里补助160万元。
建设要求:按三级及以上公路标准建成水泥或沥青混凝土路面。
上述交通扶贫六大工程建设规模以下达的年度计划数为准。
融资方式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结合农村公路项目特点,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协调、分级融资、统一运作”的原则,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实施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省交通运输厅及各市县作为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委托方和购买服务方,以各级财政购买服务资金作为还款来源,实行以“政府主导、公司承贷、风险可控、收益全覆盖”为原则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筹措机制。
(一)资金筹措
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分省本级、市县级两级筹措资金。项目资金包括资本金和债务资金。
资本金筹措。省本级资本金来源主要为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国家ppp基金、省级财政资金及地债等。市县级资本金由各市县自行筹措解决。
债务资金筹措。除资本金外,剩下资金主要通过申请农发行psl贷款解决,市县也可通过安排财政预算等方式减少贷款金额。贷款利率执行psl下限利率。
(二)债务担保
由政府购买服务协议项下应收账款作为全额质押担保。
(三)政府购买服务费
依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政府购买服务费包括财政部门按年度安排还本付息的偿债资金和按一定额度分年度支付的项目管理费。
(四)债务偿还
政府购买服务费资金来源为各级财政预算资金。
专项资金
海南省18个市县(不含三沙市)计划投入中央和省级专项扶贫资金2.41亿元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截至8月底,已支出1.37亿元,支付平均进度为56.9%,持续改善了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状况。
责任分工原则:
省级主导、市县主体、部门保障、社会支持
省交通运输厅:
负责统筹全省交通基础设施扶贫攻坚战农村公路建设工作;建立省级交通扶贫六大工程项目库;下达年度建设计划;对项目建设进行行业指导和监管;争取交通运输部相关补助资金,协助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争取国家相关基金支持,落实省级补助资金;向交通运输部上报psl项目清单;对省级补助资金拨付进行监督指导;会同省财政厅审核年度补助资金计划,根据项目进度和资金筹措情况向海南交控下达拨付资金指令;落实年度政府购买服务费,按照合同拨付给海南交控。
省财政厅:
负责省级资本金的筹措,争取国家相关基金支持;审核省级政府购买服务费预算并结合财力情况纳入省交通运输厅部门预算安排;配合省交通运输厅审核年度补助资金计划;指导相关部门和市县政府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做好项目建设资金监管工作。
省发改委:
负责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指导市县简化审批程序。
省扶贫办:
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做好与扶贫项目的衔接协调工作,及时跟踪项目年度工作进展。
省国土资源厅、省审计厅、省水务厅、省林业厅、省生态环保厅、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
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指导和保障工作。
省政府督查室:
按照省政府要求做好跟踪督查工作。
农发行海南省分行:
负责做好psl项目清单上报总行工作;负责项目psl贷款政策落地;按照年度资金需求保障贷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配合海南交控和各市县办理贷款事宜,开辟办贷绿色通道。
海南交控:
负责根据年度建设计划和省级补助资金需求向农发行海南省分行申请项目psl贷款;配合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按照相关规定核定年度补助资金,并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的指令拨付资金,同时做好省级补助资金监管工作;协助省交通运输厅做好项目库管理和年度计划管理工作;协助省财政厅做好省级补助资金的筹措;协助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争取国家相关基金支持;协助市县做好项目审批和贷款等事宜。
各市县政府为农村公路建设的责任主体省林业厅为省管林场农村公路建设的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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