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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琼海市2009年节能工作计划的通知(市政府文件)海南省琼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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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府办[2009]50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琼海市2009年节能工作

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琼海市2009年节能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九年五月十日

 

 

 

 

琼海市2009年节能工作计划

 

我市2009年节能工作计划的基本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节能工作作为转变发展方式,加快结构调整的重要抓手,以开展能形成直接节能量的节能行动为核心,进一步完善节能规章制度,健全体制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加强综合协调,切实把各项具体节能行动落到实处,确保我市今年节能目标的实现。

一、主要目标

2009年,我市单位GDP能耗比上年降低1.8,力争降低2.0%;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指标总体达到或超过省内先进水平,进一步完善节能规章制度;节能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完善节能规章制度

1、制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根据省节能考核办法,依据我市具体情况,研究制定我市考核方案。(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统计局等)

2、完善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进一步明确纳入我市管理的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重点用能单位内部形成层层负责的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统计局、各重点用能单位等)

 ()深入开展节能具体行动

1、大力推广绿色照明节能灯具。争取采用上级财政补贴的方式在全市推广5万只以上节能灯具,重点在公共机构、宾馆、商厦、居民小区、少数民族地区等开展节能灯具推广工作。(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有关镇政府等)

2、开展电梯、空调、公共机构办公设备、电机系统节能改造。对老旧电梯、空调、公共机构办公设备、电机系统等高耗能设备进行节能技术改造,推广节能空调、节能办公设备、高效电机。选择大型宾馆、酒店、商场、公共机构等能耗较大的单位开展试点,鼓励能源服务公司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展电梯、空调、电机系统等节能技术改造。(责任单位:琼海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有关镇政府等)

3、开展工业锅炉节能改造工程。对工业锅炉进行余热回收节能改造工程,包括进行蒸汽冷凝水回收、各种废热水蒸汽回收、锅炉烟气余热再利用改造等;通过加强监管和提供可靠的水处理技术服务,提高锅炉水处理达标率,有效减少锅炉结垢耗能,实现工业锅炉节能。(责任单位:琼海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技与信息产业局等)

4、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认真实施《琼海市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方案》,制定关闭红砖厂计划,淘汰部分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全面淘汰国家明令淘汰的低效落后电机及拖动设备。(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建设局、琼海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镇政府等)

5、大力推广节能环保型建筑。加强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施工、监测、验收、销售等全过程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我市建筑节能50%的目标。积极开展太阳能、绿色建筑等节能试点示范工作。对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对建筑围护结构的墙体、屋面、门窗等进行节能权衡改造,推广新型墙体材料等节能材料和设备在新型建筑中的应用。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对能耗过高的大型公共建筑应限期完成改造。(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各镇政府等)

6、推进交通运输节能。通过规费征收政策导向,引导全市交通行业选用节能型车辆,加速淘汰能耗高、排放超标的老旧车型。鼓励发展拖挂运输、甩挂运输的道路营运线路;继续做好公共汽车的滚动发班工作,提高运输效能和效力,提高运牵引车利用效率。根据交通车辆和市场容量,稳步发展LNG燃气汽车。(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发展和改革局等)

7、推进公共机构节能。认真组织实施《琼海市公共机构节能规划(2009-2010年)》,积极做好全市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在全市公共机构积极推广使用节能灯具,政府采购优先选择节能产品,优先选用节能环保型车辆。健全公务车使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推动公务车节油。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能源消耗定额,市财政部门根据能源消耗定额制定能源消耗支出标准。(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等)

8、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积极推广太阳能热利用产品,在农村继续加快户用沼气工程和沼气服务网点建设,扎实抓好农村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加大力度调整农村能源结构。(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农业局、市科技与信息产业局、有关镇政府等)

9、深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通过国家资源综合利用鼓励政策,推进大宗工业废弃物、农林废弃物等回收、利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提倡开展“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活动。加快推进在嘉积、博鳌、官塘城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大力推进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建设局、市商务局等)

10、加强节能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应用。利用国家财政奖励资金、省政府节能专项资金、科技成果推广资金等财政资金,组织实施一批节能技术示范工程,促进节能科技成果的产业化。积极发挥市场需求对节能技术进步的拉动作用,为全市节能工作提供科技支撑。(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技与信息产业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等)

 11、加强节能培训与宣传。加强对我市节能管理人员的培训,完善节能管理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对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管理负责人进行岗位培训,实施持证上岗制度。围绕我市节能任务,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活动和系列科普活动,增强市民节能意识,增强能源节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市教育局、市科技与信息产业局、市总工会、市共青团、市妇联、各镇政府以及各新闻媒体等)

()加强节能监督管理

1、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根据我市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组织对我市15家重点用能工业企业2008年度节能目标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评价考核。评价考核结果经审定后,实行问责制,作为对重点用能企业奖惩的重要依据,并向社会公布,发挥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作用。(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统计局等)

2、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督管理。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落实能源利用报告制度、落实能源管理负责人、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节能管理机构、加强能源计量等重点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要求重点用能企业积极开展节能教育,建立节能激励机制,制定节奖超罚办法,加大节能技术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统计局、各重点用能单位等)

3、依法开展节能监察工作。组织开展节能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重点加强对高耗能行业、企业以及机关、商厦、宾馆、写字楼等公共设施的用能情况;产品能效标准、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行业设计规范执行情况;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海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加强项目全过程的节能监管。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管理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监察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琼海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旅游局等)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重视节能工作,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监管到位,为我市节能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确保取得实效。

(二)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我市节能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加强督促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节能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制定具体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狠抓落实,并定期向市应对气候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局)反馈工作进展情况。

 

 

 

 

 

 

 

主题词:经济管理   节能   计划   2009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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