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不过关
琼海3家单位被罚款1.3万
南国都市报8月22日讯(记者 张期望 通讯员 樊骁)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8月22日,琼海消防支队依法对琼海国儒大厦、中心市场、挪华大厦等3家消防不过关的单位处以责令改正,并给予罚款人民币13000元的行政处罚。
近日,海南琼海消防支队执法人员先后对位于琼海市嘉积镇元亨街的国儒大厦、嘉积镇东风街的中心市场、博鳌镇博雅街3号的挪华大厦位等3家单位进行检查时,发现上述三家单位不同程度存在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内部装修工程未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备案、未按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火灾隐患,严重影响公共消防安全。支队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琼海国儒大厦、中心市场分别处6000元整的处罚,挪华大厦处1000元整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