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立法为先导 琼海市开启无偿献血大活动先河(领导活动)海南省琼
3月1日上午, 由海南省血液中心和琼海市红会主办的《海南经济特区公民无偿献血条例》实施暨琼海市无偿献血活动启动仪式,在琼海市富海路东华大厦前举行,来自琼海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卫生系统、公检法系统、广大爱心市民和驻琼海武警消防、武警边防部队、海防75571部队的官兵等500多人参加了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琼海市人民政府戴贞副市长首先做了重要讲话,她说,无偿献血是一项社会性公益事业,是一项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与健康,社会和谐稳定的爱心工程,体现了城市的文明程度和市民的综合素质,也是推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无偿献血,奉献爱心,拯救生命”是仁爱关怀、大爱无疆的具体体现,应该成为我市积极参与“海南文明大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要形成政府领导、部门配合、舆论引导、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推进全市无偿献血工作科学健康发展。此次我市组织了全市的无偿献血活动,各机关事业单位、乡镇都踊跃报名参加,体现了我们琼海市公务员、琼海市人民良好的精神风貌,希望通过我们的带动让更多的人加入到无偿献血的行列,使更多的病患得到及时、有效、安全的血液救治。最后,预祝本次活动圆满成功,同时也对各位同志的无私奉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海南省血液中心主任陈雪峰说,新修订的《海南经济特区公民无偿献血条例》的正式实施,充分利用海南作为全国最大的经济特区所拥有的特区立法权,在全国率先创立了宽松的献血条件。新《条例》修订,献血间隔期:男性三个月;女性四个月;献血年龄为18—60周岁。此项举措在无偿献血管理法规方面先行先试,既符合与时俱进,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又能完善我省无偿献血工作的法规环境和长效机制。要广泛宣传《献血法》和新《献血条例》等法律法规,普及无偿献血有益身体健康的科普知识,不断增强公民无偿献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在全社会弘扬献血助人的人道主义精神,营造无偿献血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新《条例》的施行及海南省各级人民政府对无偿血工作强有力的支持,将有效推进我省无偿献血工作, 促进采供血事业大发展 ,保证临床用血的需求和安全。
琼海市卫生局局长甘雷出席了启动仪式,并当场主动参与到无偿献血活动中,带动了参与仪式人员及现场围观的众多市民纷纷上前填表参与献血。在这些主动报名的献血者志愿者中,有一位十分特殊的人物——符法。符法的血型是被称为熊猫血的“Rh阴性血”,在海南仅有563人属于此类血型。符法今年已58岁,按照法规规定原则上,55岁以上就不能再献血了,这使得他空有热情却不能付出行动。从今天开始,按照《海南省经济特区公民无偿献血条例》献血年龄上限被放宽到了60周岁,这让能再一次献血的符法激动不已,他说:“到2008年我总共献了7次血,之后年龄到了不能再献了。现在条例修订后我又重新归队,我的血又能拯救生命了!” 3月1日活动当天,象符法老师55岁以上特地前来献血的还有十几位。他们表示会一直献血到60岁!无偿献血是一件利人利己的好事,捐献可以再生的血液,拯救不可重来的生命。
来自驻琼海75571部队的官兵也用实际行动温暖和感动着现场的百姓:不光积极配合医护人员进行填表登记、答疑解惑、发放献血证等,还主动要求多献血。在连队留守的上等兵唐超患有晕血症,但是当战友打电话说自己的AB型血紧缺时,毅然打的到现场献血400毫升。他对医护人员说:“相比雷锋,我做的算不了什么,但想到自己的血液能够挽回他人的宝贵生命,心里便感到无比的自豪,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量让自己战胜了晕血的心理畏惧!”他们用实际行动学雷锋、践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积极配合“海南文明大行动”的开展。
启动仪式活动当天共有195人成功献血,献血总量达59400毫升,此外烈发家具城、明裕超市、良昌美食、安利琼海分公司等许多爱心企业主动联系到省血液中心琼海分中心准备开展无偿献血活动。他们表示,3月5日是学习雷锋纪念日,我们要结合学习当代雷锋郭明义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品德,把参与无偿献血纳入为一项具体内容,引导和激励我们的员工,爱岗敬业,奉献爱心。以更加昂扬进取的激情,更加奋发有为的斗志,乐于奉献、勇于拼搏,做助人为乐的道德模范,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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