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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公告)海南省琼海市政府

移动版    时间:2016-12-20 06:30

为了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招聘办法》(琼人劳保[2005]57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见附表)

1、琼海市公开招聘初中教师岗位表

2、琼海市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表

3、琼海市公开招聘市职业中专学校教师和嘉积镇市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1973年6月30日后出生);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公安、检察部门正在立案侦查和纪检、监察部门正在立案审查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不得应聘。 三、招聘办法 采取考试的方式招聘上述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2000年前由我省中等师范学校招收的普师专业毕业生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其笔试占综合得分的80%,面试占综合得分的20%,综合得分达到60分以上,并经考核合格的,可作为拟聘人选;2002年前由我省中等师范学校招收的音乐、美术、体育、英语、计算机、劳技、思想品德等专业毕业生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其笔试占综合得分的40%,面试占综合得分的60%,综合得分达到60分以上,并经考核合格的,可作为拟聘人选;报考初中体育、美术、音乐、计算机和高中计算机教师岗位的,其笔试占综合得分的40%,面试占综合得分的60%,报考初中、高中其他教师岗位和职业中专学校教师岗位以及嘉积镇市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的,其笔试占综合得分的80%,面试占综合得分的20%,根据综合得分和考核情况,从高分至低分择优聘用。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通过海南日报、市电视台、市政府网站发布。发布时间为2008年6月26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为2008年6月30日至7月8日。 (三)考试。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考语文和数学,采取合场分卷的方式,考试时间为两小时30分钟;报考初中、高中和职业中专学校语文教师岗位的考语文,考试时间为两小时30分钟;报考初中、高中其他教师岗位和职业中专学校政治、数学教师岗位的考相应的科目,考试时间为两小时;报考嘉积镇市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和职业中专学校旅游服务与酒店管理、汽车运用与维修、广告设计与装璜、高尔夫球服务与管理、美容美发与形象设计、烹饪、导游教师岗位的考公共科目,考试时间为两小时。 (四)考核。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对象,并由用人单位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五)体检。根据考试、考核结果,对拟聘人选进行体检。 (六)公示。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决定聘用。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用人单位领导集体讨论提出拟聘人选,报市政府审批。 (八)办理招聘手续。 五、受聘人员安排 受聘为小学教师的,由市教育局安排到除嘉积镇以外的11个镇除中心小学以外的小学任教。 受聘为初中教师的,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 受聘为高中教师的,由市教育局安排到嘉积二中、长坡中学、琼海市华侨中学任教。 受聘人员从受聘之日起两年内未取得相应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 六、组织领导及实施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朱允彦副市长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局长、市编委办主任覃学益、市教育局局长刘晓朝、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蔡小平、嘉积镇纪委书记、人大主席林秋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副主任科员吴宏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招聘工作由市人事劳动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配合做好招聘工作。 招聘工作经费由市财政核拨。 招聘工作从2008年6月下旬开始,至2008年8月下旬前结束。 附: 我市招聘小学教师有关情况说明 琼海市人事劳动保障局 二OO八年六月廿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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