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万泉河琼海段砂场综合整治方案》的公示(公
各市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及广大群众:
《万泉河琼海段砂场综合整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初步审定,根据《琼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社会公示制度》的要求,现将《万泉河琼海段砂场综合整治方案》通过市政府网站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相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书信、电话、电子邮件等途径与市政府办联系。我们将认真收集整理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为2012年6月20日至2012年6月27日。
通讯地址:琼海市兴海北路1号市政府大楼
邮编:571400
电子邮箱:qhfzb@qionghai.gov.cn
市政府办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万泉河琼海段砂场综合整治方案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建筑市场对河砂需求量迅速增加。受利益驱使,我市万泉河两岸河砂开采秩序混乱,出现乱采滥挖,无证开采,逾期开采河砂现象,运砂车辆严重超载,破坏河岸生态环境及路基路面,影响河势稳定。为彻底整治非法采砂行为,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海南经济特区水条例》、《万泉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综合整治、多策并举、规范管理、确保稳定”的原则,通过集中整治,限期整改,合理定点,打击取缔非法砂场及非法采砂行为,打击超装超载、超范围开采行为,促进我市河道采砂管理规范化及长效化。
二、目标任务
通过综合整治及建立长效巡查监督制度,确保我市万泉河沿岸无非法采砂场,无越界超深开采河砂行为,无破坏沿岸生态环境行为。实现有序开采,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的河道采砂新秩序。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万泉河河砂开发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确保河砂有序开发、建筑用砂采矿权挂牌出让及采砂区域河岸生态恢复等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琼海市万泉河河砂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郑庆智(副市长)
副组长:黎仁艾(市政府办副主任)
韩艺师(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
李文池(市水务局局长)
成 员:叶 飞(市水务局纪检组组长)
洪德伦(市国土环资局纪检组组长)
卢传儒(市国土环境资源监察大队大队长)
卢家雄(市物价局局长)
张春强(市农林局副局长)
王兆亮(市财政局副局长)
林明光(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全庄(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马振生(市农业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李向阳(市城管局党委副书记)
李召浓(省公路局琼海市分局副局长)
王祚光(琼海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蔡春良(市法院副院长)
吴清武(海口海事法院博鳌法庭副庭长)
周海通(嘉积镇政府副镇长)
王 朝(博鳌镇党委委员)
李海燕(万泉镇副镇长)
梁挺清(中原镇政府主任科员)
何子成(龙江镇副镇长)
周 史(石壁镇党委委员)
王 森(会山镇人大副主席)
王 锋(东太农场副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务局局长李文池兼任。
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一)市水务局为我市万泉河河砂开发管理主管部门,对河道采砂疏浚、正常行洪、岸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牵头市国土环资局等单位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负责河道采砂许可证的审批颁发及河道采砂管理费的征收工作;负责万泉河琼海段加积大坝下游河道采砂现场及周边区域的监督检查、巡查等日常管理工作,会同市国土环资局等单位依法查处违法采砂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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