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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新添3兆瓦光电项目 年提供390万度绿色电能

移动版    时间:2016-12-26 06:55

  南海网海口6月29日消息(南海网记者史莎 通讯员王晋)日前,海口经济学院与海南天能电力有限公司完成了“海口经济学院3MW光电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的签订。该项目是海南省大力推广光伏太阳能发电技术应用,发展清洁能源的又一屋顶太阳能光伏发电示范项目。

  2011年,海南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515.29亿元,增长12.0%,并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任务,取得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双赢。与此同时,全省首个大型光伏发电并网示范项目成功建成,为绿色新能源的推广打下基础。

  海南“十二五”规划提出,建设生态省,要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十二五”期间,海南将组织实施绿色照明示范省、可再生能源利用示范省、蓄能型集中供冷示范省工程、节约替代石油、建筑节能、节能产品惠民、节能能力建设等10大节能工程,并大力发展清洁能源。

  记者从海南省工信厅了解到,目前,我省光伏太阳能发电项目装机已达到47.85兆瓦,今年上半年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组织海南天能电力有限公司申报的33兆瓦光伏太阳能项目已获得国家财政部批准,加上海南天能申报的地面电站,年底全省太阳能发电规模将达到100兆瓦布局。到2015年,全省将在建筑、旅游、工业等行业和领域,积极发展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全省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将达到12%以上。

  海口经济学院3MW光电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于2012年5月通过国家财政部、住建部审核并列入国家“2012年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该项目将利用海口经济学院现有综合楼、教学楼、学生宿舍楼等公共建筑的闲置屋面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通过380V低压线路并入用户侧低压电网,总装机容量为3000KWp,概算投资约4200万元。项目建成后平均每年可提供390万度绿色电能,每年可节约标煤1298.7吨,同比火电还可减少多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其中减少二氧化碳(CO2)排放3014.7吨、二氧化硫(SO2)排放27.3吨,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

  阅读延伸:

  海南岛日照资源丰富,以国家出台的《关于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实施意见》及《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为发展契机,为促进海南生态省建设,积极响应海南省委省政府打造海南“绿色崛起”和建设低碳、环保国际旅游岛号召,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2009年发起成立了我省新能源发展投资与运营管理的专业化公司——海南天能电力有限公司,先后完成了临高20MW光伏发电并网示范工程项目、澄迈软件园一期2MW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中航特玻材料有限公司0.85MW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和海口高新区、保税区及海胶集团25MW金太阳项目建设。今年又获得国家财政部、科技部、住建部、能源局审批的30MW国家金太阳项目和3MW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的建设,预计年底我省光伏发电项目将跨入全国太阳能光伏发电应用大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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