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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检察院受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 获建设组织奖

移动版    时间:2016-12-27 15:47

  南海网海口3月1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陈望 特约记者 郭艳华)3月1日,记者从海口市检察院了解到,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表彰第四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和“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先进集体的决定》中,海口市检察院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这是我省首次荣获此项殊荣。

  据了解,海口市检察院近年来实现了可喜的跨越式发展。它不但表现在全省检察工作评比中夺取许多个第一,更重要的是它在不断深化改革中,响亮提出了“争先创优争第一,创新机制出亮点,从严治检不出事”的目标要求,建立“重奖、重用、重罚”和“重教、严管、厚爱”的奖惩激励机制,引领和带动基层院积极进取、扎实工作、大胆创新、追求卓越,基层院建设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完善,建立健全涵盖班子建设、队伍教育监督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实现了基层院建设的规范有序进行和全面发展。

  基层院整体实力显著提高,基层院各项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全年两级院共有53个集体、153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市院有3个处室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先进集体或示范单位,有2人荣获“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1人被高检院荣记一等功,充分展现了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总体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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