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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药物制度6月1日起覆盖海口药价将降低

移动版    时间:2016-12-27 20:09

  本报海口5月31日讯(记者王亦晴)6月1日起,海口市第二批85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将启动,加上2011年12月1日开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作为试点的首批6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海口市现有的91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至此,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海口市全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目录制定、生产供应、采购配送、合理使用、价格管理、支付报销、质量监管、监测评价等多个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目的是为实现安全用药,同时切断以药补医链条,有效降低药品价格,使人民群众普遍得到实惠。

  今天,记者从海口市卫生局了解到,为了确保海口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序推进,5月30日,海口市卫生局举办了一期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骨干培训班,培训内容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省级网上招标采购操作流程、电子病历、电子处方、医生工作站功能模块的流程及运用操作演示,信息系统药品管理操作流程及运用演示等。海口市91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每家选派负责人、临床执业医生、药房管理员各一名,共有约300人参加。

  海口市昌茂社区卫生服务站是首批6家开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单位之一。该服务站负责人告诉记者,自2011年12月1日实施以来,药品价格、诊疗费等费用降低,让市民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医患关系。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政府预拨资金不到位、国家确定的307种国家基本药物和我省新增的229种基本药物常常订不到。且一些市民对基本药物存在误解,以为“便宜没好货”,不愿使用。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大多海口市民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表示支持和期待。市民刘女士是海口某单位的职员,她告诉记者,其实很多小病用便宜的药就可以治好,没有必要迷信昂贵的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市民可以在家门口得到看病的优惠,当然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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