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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重复违法犯罪率为0.3% 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移动版    时间:2017-01-06 01:31

  本报8月19日讯 海口市重复违法犯罪率为0.3%,大大低于全国2%的平均水平。这是记者19日下午从海口市社区服刑人员奖惩暨集中警示教育大会上获悉的消息。

  据了解,自2005年11月起,在海口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海口开展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目前,海口市在管的社区服刑人员思想稳定、服从监管、安心改造。共有167名社区服刑人员受到表扬,3名社区服刑人员有重大立功表现获得减刑,2名不服监管的社区服刑人员被依法裁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涉嫌重新违法犯罪4人,重新违法犯罪率为0.3%,大大低于全国2%的平均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效促进了我市社会的和谐稳定。

  海口市委副书记、市政法委书记张磊对海口市社区矫正工作者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要端正思想观念,加深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牢固树立执法意识,提高社区矫正刑法执行力;二是各级社区矫正工作部门负责人及各种人员要加强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和研究,不断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群众意识和法治意识,运用已有的政策、法律理直气壮地履行职责;三是要牢固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观念,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严格依法办事的观念,增强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依法行政的意识,始终做到忠于法律、忠于人民、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会上,市司法局长李传芳以《学会感恩、真诚改造》为题,为参加会议的社区服刑人员上法制教育课,社区服刑人员代表做了表态发言。市区两级的司法工作者和部分社区服刑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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