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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中小学开始报名 农民工子女可就近入学

移动版    时间:2017-01-07 06:27

  本报海口7月30日讯(记者李佳飞实习生何桂茹)记者今天从海口市教育局获悉,海口今秋义务教育阶段新生登记报名工作将于8月1日开始,基本原则是以父母的居住地为准,实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

  根据海口市教育局日前公布的招生方案,海口市属公办学校今秋招收一年级新生的年龄为6周岁(即出生于2006年8月31日之前),义务教育阶段以父母的居住地为准,实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其中,城区范围内学生的确定原则为:以父母的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的房屋为准,持有房产证或合法的租房证明和合同,原则上孩子居住时间要满一年(2011年7月31日以前入住)。

  此外,海口本地户籍与外地户籍者均需提供的证件为:1,、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证件)或区房管部门认可的租房证明和合法有效的双方租房合同;2、《接种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而海口市户籍者还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和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非海口市户籍者则需提供:1、儿童出生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租房者与适龄儿童关系的证明;2、《暂住证》或暂住登记证明;3、劳动合同和工作单位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4、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5、本人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证明)。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亦可申请就近入学,但需按有关规定确认其身份:1、本人及其父母属农村户籍;2、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3、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第一监护人进城且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4、父母或其他法定第一监护人在市、区政府所在地务工就业半年以上,且按规定办理暂住证、暂住IC卡或有申报暂住登记;5、《接种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海口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提醒,符合条件的新生及家长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申请登记或报到注册,将可能分流到其他公、民办学校就读,不能保证就近入学。此外,登记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同样不得就近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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