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局:三项措施 强化摩托车销售行业税收管理(部门工作)海南省
移动版 时间:2017-01-09 06:18
为加强摩托车销售行业流转税的管理,琼海局采取三项措施,积极防范卖车不开票、多收少开、返利不计收入和账外经营等问题的出现。
首先,该局根据摩托车销售行业目前的经营状况,制定了管理办法,从领购发票、开具发票、账务处理、检查监督等方面,规范和约束了摩托车经销商。
其次,该局召集摩托车销售企业的法人代表与会计参加专题会议,宣传相关政策,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对热点问题进行解析。同时,由于“营改增”新政策的变化,该局对其中的一般纳税人详细宣讲关于使用税控器具开具发票的相关条文,为落实新政策打下基础。
最后,该局组织开展建账辅导,引导纳税人在原账务基础上完善购销存台账。在入库每辆摩托车时必须在台帐上清楚记载购进的情况。要求企业建立销售客户档案,在卖出时按顺序逐笔登记客户真实信息,并对已经销售的车辆必须在台帐上做出标记。同时安排人员对销售情况进行检查,一旦在抽查中发现购车者的发票、支付的购车款与摩托车经销商提供的销售金额、台账申报不一致的,及时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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