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海南琼海!

海口部分创业者今年有望获得8000元税费减免

移动版    时间:2017-01-10 01:50

  南海网海口4月21日消息(南海网记者李晓梅)今年,海口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失业人员将领到《就业失业登记证》,享受每年8000元的税费减免。这是南海网记者从4月21日召开的海口市就业工作座谈会上获悉的。

  按照国家《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海口将对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但不包括经营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是指:1.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2.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3.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政策将为市民创业带来重大利好。以前只有下岗工人、退役军人、残疾人创业能够享受到税费减免,如今受益范围大为扩展。海口市正在制定相关《就业创业登记证》管理规定,并将于近期出台。该规定出台之后,符合条件的市民即可到人社部门申请《就业创业登记证》,享受税收减免优惠。

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vvvcd.com/view-4422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