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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整治电动车等乱停放 违法占道将扣车

移动版    时间:2017-01-19 20:51

  违法占道停车 将扣离现场

  海口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包括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违法入市“三车”一律报废处理

  本报海口3月9日讯(记者 张毅)9日,记者从海口市市政市容委获悉,从本月起,海口交警、城管等部门将对金龙路、国贸路、博爱路等重点路段乱停乱放的车辆(包括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进行2次以上专项整治。联合整治中,执法人员将对违法占道停放的车辆,除按照一般规定进行拍照处罚外,根据需要扣离现场;对违法入市的“三车”原则上不得作罚款放行处理,一律按报废处理。

  据了解,此次整治将加大力度整顿城市道路汽车停放秩序,重点是加强金龙路、国贸路、博爱路、解放西路、解放东路、新华南路、西沙路等道路汽车有序停放管理,规范城市道路电动车、自行车停放秩序,严格查扣、取缔违法入市的“三车”(指非法入市的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残疾人机动三轮营运车、占道经营农用车、人力三轮车、两轮板车以及私自安装马达、擅自更改行车路线的黄包车)。通过联合整治,实现海口市中心市区内40条主要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创造良好的城市道路静态交通环境。

  在具体整治措施方面,海口市市政市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联合整治过程中,执法人员将对违法占道停放的车辆,除按照一般规定进行拍照处罚外,根据需要扣离现场。对违法入市的“三车”, 市交警部门负责对违法入市的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及违法占道经营的各类农用机动车进行查扣;市、区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查扣违法入市营运的人力三轮车。在联合整治中所查扣的车辆,按法律规定的最高额度从重处罚,原则上不得作罚款放行处理,一律待整治工作结束后上交财政,按报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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