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周宁县人大同意刑拘醉驾代表暂停其代表职务
移动版 时间:2017-01-20 20:16
原标题:周宁县人大同意刑拘醉驾代表
昨天上午,记者从福建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获悉,周宁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并再次审议,许可上海松江公安分局对张裕明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即日起暂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
8月12日,福建省周宁县人大代表张裕明在上海醉驾逃逸,引发车祸。10月24日,周宁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上海警方的提请许可的申请依法进行表决。因票数未过常委会组成人员半数,该议案未获通过。
11月25日,周宁县人大代表在沪醉驾,县人大常委会否决上海警方刑拘请求一事见诸报端后,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紧急召开专题会议,对事情进行深刻反思,认为人大代表不能成为违法犯罪行为的“护身符”,要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认真进行处置。
昨天上午9点,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提请许可对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张裕明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暂停其执行代表职务的议案》。
经过再次审议,周宁县人大常委办公室称,许可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对张裕明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从即日起暂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记者郑羽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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