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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民政局等单位关于对2008年以来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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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海府办 [2009]92号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市民政局等单位关于对2008年以来救灾物资

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民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和市财政局《关于对2008年以来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关于对2008年以来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

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琼海市民政局   琼海市监察局

琼海市审计局   琼海市财政局

(二00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根据《海南省民政厅、海南省监察厅、海南省审计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对2008年以来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琼民人字[2009]26号)要求,决定对2008年以来救灾款和救灾捐赠款物(简称救灾款物)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落实救灾工作方针、政策,依法行政,求真务实,深入基层,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确保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科学、规范。

  二、检查内容

  (一)救灾款物的接收、登记、拨付和管理情况。接收手续是否完备、账目是否清楚、拨付是否规范、内部监督制度是否健全。

  (二)救灾款物的使用、发放情况。

  1、是否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是否严格遵循使用范围,即:拨给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解决农村无自救能力灾民临时生活困难。一是用于灾期紧急抢救转移和安置灾民,解决灾民无力克服的吃饭、衣被、住舍、伤病、饮水等临时生活困难,以及灾后灾民的倒损住房恢复重建。二是春荒(3月至5月)、冬令(12月至次年2月)期间的灾民口粮以及衣被和治病救济;

  2、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是符合规定程序;

  3、下拨救灾款物是否符合规定程序,有无截留、挪用、挤占和私分等问题;

  4、救灾款物发放是否严格把关,完善手续,即:个人申请或村组提名,村委会签署意见,镇领导审批,出具现金支付三联单据;

  5、每一笔救灾款物的发放是否编造《琼海市灾民救助花名册》、领取人在名册上签名盖手印领款,并认真记录《灾民救助卡》;

  6、是否建立历年的救助档案,即:镇存档《镇审批表》、《琼海市灾民救助花名册》、《灾民救助卡》,村存档以户主为救助对象的民主评议救助记录资料。

  (三)救灾款物公开发放与监督情况。是否做到发放对象公开、发放金额(数量)公开,即:经村民主评议有救助对象名单和救助款额(数量)记录资料,并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救灾款物的监督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三、做法措施

  (一)组织领导

  市成立联合检查组:本次专项执法监察工作由市民政局牵头,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共同组织,采取自查与检查的方法进行。

镇成立检查组:由镇民政办和相关部门组成,镇长任组长;村委会检查小组由主任亲自抓,其他干部协助抓。

  (二)开展自查

  各单位、各镇政府、各村委会分别对照检查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

  (三)深入检查

  市专项执法监察工作联合检查组深入各镇开展检查。主要做法:

  1、听取镇政府关于2008年以来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汇报。

  2、了解有关工作程序,查阅接收、划拨金额和会计资料,核查款物发放情况、领款人名单及签字等原始凭证。

  3、查阅2008年、2009年《琼海市灾民救助花名册》、《灾民救助卡》和村委会民主评议救助记录资料及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情况。

  4、走访接受救助款物的对象。

  5、认真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研究措施落实整改。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8月15日至8月22日)。采取召开会议和印发方案的形式进行部署。

  (二)开展自查(8月23日至8月31日)。各单位、各镇政府、各村委会分别开展自查。各镇政府要将自查报告、整改措施内容、《镇2008年救灾款物发放使用情况表》和《镇2009年救灾款物发放使用情况表》上报市民政局。

  (三)开展联合检查(9月2日至9月9日)。由市专项执法监察工作联合检查组深入各镇进行检查。每个镇安排检查时间半天。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政府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救灾款物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求真务实,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边查边纠,完善机制。各单位、各镇要以检查为契机,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刻分析,查找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管理制度。

 

  附:专项执法检查时间安排表

 

 

 

 

 

 

 

主题词:民政  检查  方案  通知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8月26日印发

                                      (共印24份)

 

 

 

 

 

附:专项执法检查时间安排表

 

检查组成员

 

民政局:黎明   符策侨

监察局:梁振壮

审计局:符瑶

财政局:王桂炎

 

 

 

9月2日

 

9月3日

 

9月4日

 

9月7日

 

9月8日

 

9月9日

 

 

 

 

 

 

 

 

 

上午

 

嘉积

 

长坡

 

阳江

 

潭门

 

石壁

 

会山

 

下午

 

塔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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