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求《琼海市沿海防护林工程治理项目实施方案
移动版 时间:2017-01-26 20:18
各市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及广大群众:
《琼海市沿海防护林工程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初步审定,根据《琼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社会公示制度》的要求,现将《琼海市沿海防护林工程治理项目实施方案》通过市政府网站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相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书信、电话、电子邮件等途径与市政府办联系。我们将认真收集整理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为2008年11月20日至2008年11月26日。
通讯地址:琼海市兴海北路1号市政府大楼
邮编:571400
电子邮箱:qhfzb@qionghai.gov.cn
市政府办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琼海市沿海防护林工程治理项目实施方案
沿海防护林工程建设是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国土绿化工程。建设沿海防护林工程,不仅对保护公路、海岸,有效抵御自然灾害,改善沿线生态环境,全面推进城乡绿化美化向纵深发展,而且对改善和优化沿线地区经济社会环境,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我市生态环境和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公路、海岸的绿化覆盖率和绿化水平为重点,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我市绿化通道工程建设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防护效益、景观效益的统一。
(二)基本原则
1、生态景观优先原则。全面提升我市沿海防护林工程建设的整体水平,充分发挥改善生态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功能。
2、合理规划、统一布局原则。科学制定沿海防护林工程建设规划,与城区景观相适宜,与城区总体规划相结合。
3、政府引导、社会共建原则。要吸引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参与沿海防护林工程建设。
4、防护功能和美化效果并重原则。以常绿乔木为主,乔灌结合,富有层次,季相变化。
二、建设目标
至2009年4月止,全市造林8000亩(各镇、各农(林)场任务分配见附表),努力把我市范围内的沿海防护林建成绿色之路、景观之路、生态之路,同时构建比较完整的具有较强防护功能和景观效果的沿海防护林体系,打造“生态琼海”。
三、项目组织管理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沿海防护林治理项目建设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市沿海防护林治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副市长梁振功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洪强、林业局局长欧行轩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国土环资局、市农业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欧行轩(兼任)。各镇、农(林)场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二) 加强指导,提高质量
1、组织干部学习《海南省基干林带木麻黄造林技术标准》、《海南省基干林带造林检查验收办法》和《沿海防护林建设技术手册》,提高干部业务和管理水平。
2、科学造林。一是以种子苗为主造林,提高林木的抗病和抗风等生态功能。二是推广大苗深栽,提高林木成活率和保存率。三是推进混交林建设,营造健康森林。四是实行生态整地,注意保护原有植被和防止水土流失。五是加强抚育管理。造林后及时除草、松土、追肥,重视幼林抚育,及时补植补种,促进林木生长。
3、实行工程管理。加强工程监理,严格把好种苗、整地、挖穴、施肥、定植、补植、管护等造林环节质量关,加强检查验收,确保造林成效。
(三)依法治林,专项治理
1、进一步加大《森林法》、《沿海国家特殊保护林带管理规定》和《海南省沿海防护林保护管理办法》的执行力度,打击破坏海防林的各种违法行为。
2、加大管护力度。落实专职护林员,加强组织巡查,定期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四、项目实施工作安排
(一)各镇、各农(林)场在详细规划的基础上,开展前期调查工作,摸清辖区内需要进行沿海防护林建设的地点、面积,于2008年12月25日前将调查结果报市林业局。
(二)大力宣传,形成氛围。市报社、市广播电视台等媒体采用专栏、专版、专题和连续报道等多种形式,对沿海防护林建设的重要意义、任务和措施进行宣传,形成海防林建设氛围。
(三)由市林业局委托海南省林业科学研究所对造林地块进行造林设计,农户按设计要求造林或由林业局委托造林公司按设计要求开展造林工程建设,于2009年3月中旬前完成。
(四)由林业局于2009年4月30日前组织工程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兑现造林投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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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沿海防护林工程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初步审定,根据《琼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社会公示制度》的要求,现将《琼海市沿海防护林工程治理项目实施方案》通过市政府网站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相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书信、电话、电子邮件等途径与市政府办联系。我们将认真收集整理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为2008年11月20日至2008年11月26日。
通讯地址:琼海市兴海北路1号市政府大楼
邮编:571400
电子邮箱:qhfzb@qionghai.gov.cn
市政府办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琼海市沿海防护林工程治理项目实施方案
沿海防护林工程建设是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国土绿化工程。建设沿海防护林工程,不仅对保护公路、海岸,有效抵御自然灾害,改善沿线生态环境,全面推进城乡绿化美化向纵深发展,而且对改善和优化沿线地区经济社会环境,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我市生态环境和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公路、海岸的绿化覆盖率和绿化水平为重点,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我市绿化通道工程建设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防护效益、景观效益的统一。
(二)基本原则
1、生态景观优先原则。全面提升我市沿海防护林工程建设的整体水平,充分发挥改善生态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功能。
2、合理规划、统一布局原则。科学制定沿海防护林工程建设规划,与城区景观相适宜,与城区总体规划相结合。
3、政府引导、社会共建原则。要吸引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参与沿海防护林工程建设。
4、防护功能和美化效果并重原则。以常绿乔木为主,乔灌结合,富有层次,季相变化。
二、建设目标
至2009年4月止,全市造林8000亩(各镇、各农(林)场任务分配见附表),努力把我市范围内的沿海防护林建成绿色之路、景观之路、生态之路,同时构建比较完整的具有较强防护功能和景观效果的沿海防护林体系,打造“生态琼海”。
三、项目组织管理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沿海防护林治理项目建设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市沿海防护林治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副市长梁振功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洪强、林业局局长欧行轩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国土环资局、市农业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欧行轩(兼任)。各镇、农(林)场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二) 加强指导,提高质量
1、组织干部学习《海南省基干林带木麻黄造林技术标准》、《海南省基干林带造林检查验收办法》和《沿海防护林建设技术手册》,提高干部业务和管理水平。
2、科学造林。一是以种子苗为主造林,提高林木的抗病和抗风等生态功能。二是推广大苗深栽,提高林木成活率和保存率。三是推进混交林建设,营造健康森林。四是实行生态整地,注意保护原有植被和防止水土流失。五是加强抚育管理。造林后及时除草、松土、追肥,重视幼林抚育,及时补植补种,促进林木生长。
3、实行工程管理。加强工程监理,严格把好种苗、整地、挖穴、施肥、定植、补植、管护等造林环节质量关,加强检查验收,确保造林成效。
(三)依法治林,专项治理
1、进一步加大《森林法》、《沿海国家特殊保护林带管理规定》和《海南省沿海防护林保护管理办法》的执行力度,打击破坏海防林的各种违法行为。
2、加大管护力度。落实专职护林员,加强组织巡查,定期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四、项目实施工作安排
(一)各镇、各农(林)场在详细规划的基础上,开展前期调查工作,摸清辖区内需要进行沿海防护林建设的地点、面积,于2008年12月25日前将调查结果报市林业局。
(二)大力宣传,形成氛围。市报社、市广播电视台等媒体采用专栏、专版、专题和连续报道等多种形式,对沿海防护林建设的重要意义、任务和措施进行宣传,形成海防林建设氛围。
(三)由市林业局委托海南省林业科学研究所对造林地块进行造林设计,农户按设计要求造林或由林业局委托造林公司按设计要求开展造林工程建设,于2009年3月中旬前完成。
(四)由林业局于2009年4月30日前组织工程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兑现造林投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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