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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春源超市销售过期酸奶 称是员工失误所致

移动版    时间:2017-02-04 06:39

  本报海口6月14日讯(记者王渝)“我经常在这家超市买东西,没想到买到的酸奶过期了10多天。”6月13日,海口市民田小姐反映。

  据田小姐回忆,6月12日晚,她来到龙昆南路的春源超市购买了10多盒酸奶,想喝时发现其中6盒酸奶过期,最久的竟然已经过期11天。“我平时购物基本不会注意保质期,没想到会遇到这种事,酸奶过期十多天还在出售,工作人员也太不细心了。”田女士气愤地告诉记者,食品问题关乎身体健康,她一定要向超市讨说法。

  6月13日下午,记者来到春源超市存放酸奶区发现,部分过期酸奶和差两三天即将过期的酸奶仍在销售。对此,超市蔡经理表示,顾客购买到过期酸奶是超市员工工作失误所致,超市可以道歉并全额退款和赔偿乘车费用。

  但田小姐说,之前她在该超市也曾购买到过期的果汁,这说明超市对食品的保质期问题根本不重视,她索赔的目的就想让超市引以为戒。

  在双方争执不下的情况下,海口市国兴工商所的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协调,建议超市全额退掉过期产品,并以假一赔十的处理方式赔偿田小姐200元,向消费者赔礼道歉,并作出承诺,保证以后超市更重视食品安全问题。

  超市方接受了国兴工商所的建议,同时,对超市所有商品进行了详细检查,避免类似情况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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