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海南新农村:生态文明、现代化、和谐(琼海要闻)海南省琼海市
海南新农村目标图景
《海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提出
集约建设新农村中心居民点
《海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今天在省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获全票通过,这是全国第一个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
19部门合作六易其稿
从2006年开始,海南省委、省政府组织编制《海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六易其稿,最终形成了今天的审议稿。
《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和谐海南为目标,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0字方针,由19个部门通力协作,广泛借鉴国内外案例,全面分析认识基本省情,依次制定了总体战略、发展规划、建设规划、保障措施和近期行动五个方面的规划,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海南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路。
新农村有六大特征
《规划》确定了海南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标体系和目标值,包括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人口素质、生活质量、民主法制、资源环境6个大项和18个子项。提出未来的海南农村是生态文明的示范区,是现代化的和谐新农村。总体目标图景具有六个主要特征:现代化农业生产;多元化农村经济;高质量农村生活;高品质区域景观;合理有序的乡村空间结构;永续利用的优质生态环境。
在“发展规划部分”,规划分“经济发展规划”“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发展规划”三部分作了阐述,其中“经济发展规划”将在5个省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的基础上,规划在全省17个适宜区域对土地进行综合整理,建设完善水利设施、道路网络、防护林网等,优先整理平原、台地粮食主产区的大田洋。
在“建设规划”部分,规划提出:以文明生态村综合创建和农垦系统改革为两大抓手,以乡村空间重构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为主线,分阶段推进新农村建设。
集约建设中心居民点
《规划》提出,未来乡村空间重构的方向是:依托现状条件较好、人口规模较大、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集镇和中心村,集约建设新农村中心居民点,使其成为农村地区的主要聚落形式,同时保留和适度发展具有鲜明特色和区域代表性的村庄,从而形成以小城镇、中心居民点和特色村庄为主体的乡村居民点体系。
专家认为,通过十几二十年的努力,形成相对集中建设的乡村空间结构,并通过土地综合整理,为农业机械化、规模化、标准化打好基础,无论对农村经济、社会还是环境建设,都是非常有益的。
专家还认为,《海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整合了全省各有关部门的有关“三农”问题的规划研究成果和有关文件精神,是一个综合性较强的省域新农村规划,为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一个共同的操作平台,对我省进一步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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