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塔洋部署孔明灯管控工作(部门工作)海南省琼海市政府门户网站
移动版 时间:2017-02-10 01:34
为贯彻落实琼海市委、市政府关于禁止制作销售燃放孔明灯的文件要求,抓好塔洋镇孔明灯管控工作,7月7日,塔洋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孔明灯防控工作。
会议首先传达了市委、市政府关于禁止制作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知,要求大家提高认识,担起责任,始终保持对制作、销售、燃放孔明灯高压严打态势,确保该镇辖区内不发生制作、销售或燃放孔明灯的行为,并对各村下达了工作任务:一是各村支书、村委会主任回去后立即召开会议传达会议精神,部署相关工作;二是组织人员排查本村传统的手工艺人和其他有制作孔明灯经验的群众,并登记造册;三是走村串户,深入田间地头向群众宣传燃放孔明灯带来的安全隐患。
会议对孔明灯管控工作提出五点要求:落实属地管理、实施问责制,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做好信息上报。要求东环铁路沿线孟里、鱼良、加贤、群良、红花、裕山6个村要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自觉意识。建立健全孔明灯管控工作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近日,塔洋镇还将印发1000份《关于禁止制作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张贴到各个村小组,做到家喻户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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