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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首例醉酒驾车违法行为受到严惩(部门工作)海南省琼海市政府门

移动版    时间:2017-02-10 20:54

      本刊讯  9月1日晚间,市交警大队在配合省交警总队异地交叉执法组开展交通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起醉酒驾车违法行为。目前,市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这名司机进行行政拘留15天等严厉处罚。这也是我市开展集中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工作以来查处的首个醉酒驾驶员。
      我市从8月中旬开展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以来,不断加大工作力度,行成了一股高压态势,对酒后驾车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9月1号晚上10点半,市交警大队配合省交警总队异地交叉执法组在市区东风路段开展交通整治行动中,发现了一起醉酒驾车违法行为。
      据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全某交待,当晚他与2名朋友在嘉积城区某酒店聚餐,朋友相聚难免多喝了几杯。对于酒后驾驶违反交通安全法这一法律常识,全某心知肚明,但抱着侥幸心理的他还是在喝多了之后自己开车上路。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全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了84.9毫克/100毫升,处于醉酒状态。市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的相关条款规定,对全某处以15天拘留处罚,并罚款1500元和暂扣驾驶证6个月。全某对醉酒驾驶违法行为后悔不已。
      科学研究发现,酒后驾车会使驾驶员的视觉、判断和操控能力大为降低,驾驶员在饮酒后发现前方有危险情况的反应时间要比没有饮酒时减慢2-3倍,人呈微醉状开车,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为没有饮酒情况下开车的16倍。所以,饮酒驾车,特别是醉酒后驾车,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十分严重。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酒后驾车行为也有明确的处罚规定。      (王宁 李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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