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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指导:掌握购房基础知识 降低买房风险

移动版    时间:2017-02-11 01:41

  在最近一段时间提供陪同购房服务中,笔者发现面对发展商提供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购房者只有签和不签的选择,基本上没有谈判的余地。在此情况下,购房者如何降低购房风险呢?笔者谈谈自己的看法。

  无论是出于投资目的还是自用目的购房,既然准备签预售合同,说明购房者已综合考虑了自身情况和楼盘的位置、小区规划、楼层、房型、 物业 管理费等因素。另外,无论从《合同法》原理还是从常理角度而言,购房者应预见签署预售合同总有一定的风险,这也是市场经济对市民的基本要求。

  笔者认为,合同谈判的目的是界定和明确当前所见到的东西,同时对将来的一些未定事项进行明确约定。预售合同谈判不能改变已经确定的事物,如楼书上标明的是国产电梯,购房者却仍要求发展商承诺是进口电梯,即使发展商为某种目的而答应下来,但这种承诺履行的可能性显然很小,发生纠纷的可能性却很大。另一方面,本市目前房地产的法律环境越来越透明,政府对发展商的规范和约束越来越严格。对购房人的权利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一些事情,如设计变更、面积增减、交房条件等,政府部门都有明确的规定。

  基于以上两点,目前楼市中出现的购房纠纷往往是“违约不违法”的小纠纷,即违反了合同的约定,但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此类纠纷的特点是金额小、数量多,容易造成讼累和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笔者认为,在这些纠纷中,有不少是开发商和购房者完全可以避免的。

  为此,笔者建议购房者在买房前就自己关心的问题,如面积约定、交房方式、小区绿化等问题多询问售楼人员,切莫凭冲动下定金或签预售合同。同时,把售楼人员的口头承诺及时明确在合同中。也就是说,尽管开发商提供的合同很难修改,但可以补充。如果售楼人员口头承诺,但不同意书面写下来,你应该预见到可能有相应的风险。如果购房者是第一次置业,应多咨询已经买过房的朋友、同事或从房地产专业报纸,如《房地产时报》上获取相关购房知识。总而言之,通过反复的询问和了解购房知识,购房者可以增强对购房风险的认识和控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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