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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畜牧兽医局关于琼海市2008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方案

移动版    时间:2017-02-16 15:29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海府办 [2008]22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畜牧兽医局关于《琼海市2008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八年三月七日

 

 

 

 

琼海市2008年春季

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海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条例》,切实抓好我市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确保2008年我市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正常开展,根据《海南省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关于印发2008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方案的通知》(琼动防[2008]4号)文件和农业部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免疫目标

    1、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对所有家禽实行禽流感强制免疫,免疫密度达到100%,有效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

    2、牲畜口蹄疫免疫。对所有猪实行O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对所有的牛、羊实行O型和亚洲I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免疫密度均要求达到100%,有效免疫抗体合格率要求达到70%以上。

    3、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免疫。对所有猪实施猪瘟和高致病猪蓝耳病强制免疫,免疫密度达到100%,有效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

    4、鸡新城疫免疫。对所有鸡实施鸡新城疫免疫,免疫密度达到100%,有效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

    (二)免疫建档目标

    在做好动物免疫工作的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畜禽免疫的登记工作,并分别以自然村、村委会为单位建立动物免疫档案,建档率要求达到100%。对畜禽饲养专业户、规模饲养场(指家禽存栏量1000只以上、家畜存栏量40头或母猪存栏10头以上)要求另外分类建立畜禽免疫档案。对免疫的猪、牛、羊佩戴二维码新耳标,并建立档案。

    二、免疫原则及免疫程序

    (一)免疫原则。

    1、规模化养殖场按规定的程序,以常年免疫为主,并积极创造条件对母源抗体和免疫抗体检测,根据抗体水平的消长规律制定相应的免疫程序。

    2、散养的家畜以集中免疫为主,常年补免为辅。

    3、家禽饲养周期短,出栏时间快,宜采取常年免疫、月月补免的方法。

    4、对各种疫苗免疫接种,严格按照相关产品的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使用剂量和方法执行。

    (二)免疫程序。

    1、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程序

    (1)种鸡、蛋鸡免疫。7-14日龄雏鸡使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或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Rl-H5株)初免,3-4周后再用以上方法加强免疫一次。开产前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强化免疫,以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结果,每隔4-6个月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免疫一次(原则上避开产蛋高峰期免疫)。

    (2)商品肉鸡免疫。雏鸡7-10日龄时使用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rl-H5株)免疫一次。优质地方品种鸡在首次免疫后2周和3个月时各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强化免疫。

    (3)种鸭、蛋鸭、种鹅免疫。雏鸭或雏鹅14-21日龄时使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初免。间隔3-4周再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加强免疫一次。以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结果,每隔4-6个月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免疫一次(避开产蛋高峰期)。

    (4)商品肉鸭、肉鹅免疫。雏鸭或雏鹅7-10日龄时使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免疫。肉鹅间隔3-4周再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加强免疫一次。快大型肉鸭一次免疫即可,饲养期长的肉鸭3-4周后再加强免疫一次。

    (5)农村散养禽免疫。在春季集中免疫时对7日龄以上的鸡、鹅和鸭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全面免疫。此外每月应定期对新增家禽补免。

    2、鸡新城疫免疫程序。

    (1)种鸡、蛋鸡免疫。7-14日龄雏鸡使用鸡新城疫弱毒疫苗或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rl-H5株)初免。隔3-4周后和开产前用鸡新城疫灭活疫苗加强免疫。以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结果,每隔4-6个月用鸡新城疫灭活疫苗免疫一次。

    (2)商品肉鸡免疫。快大型雏鸡7-10日龄时使用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rl-H5株)免疫。2周后再用以上方法加强免疫一次。优质地方品种雏鸡7-10日龄时使用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rl-H5株)首免。免疫2周和3个月龄时用鸡新城疫灭活疫苗或新城疫I系疫苗强化免疫一次。

    (3)农村散养鸡免疫。在春季对7日龄以上的鸡用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rl-H5株)或鸡新城疫灭活疫苗集中全面免疫。此外每月应对新补群的鸡定期补免。

    3、家畜口蹄疫的免疫程序。

    (1)种畜场和规模养殖场免疫。28-35日龄的仔猪、用O型口蹄疫灭活疫苗进行初免,羔羊和90日龄的犊牛用O型-亚洲I型口蹄疫二价灭活疫苗进行初免,仔畜使用剂量分别为成年猪、羊、牛的一半(ml)。初免后一个月进行强化免疫,以后每6个月免疫一次。

    (2)散养家畜免疫。春季对所有应免猪、牛、羊进行一次集中免疫,每月应对应免家畜定期补免。

    4、猪瘟免疫程序。

    (1)规模养猪场猪瘟免疫。种用或肉用仔猪20日龄时用猪瘟弱毒细胞苗实行首次免疫,60日龄时加强免疫一次。种用猪每4-6个月免疫一次。

    (2)散养猪免疫。春季集中免疫,每月对新增猪补免。

    5、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程序。

对所有20日龄以上的猪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实行免疫。60日龄时加强免疫一次,以后每4-6个月免疫一次。每月对新增补栏猪补免。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春季集中免疫时间短,接种的疫苗种类多,技术要求高,应科学安排猪的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和猪瘟等各种疫苗的接种时间,避免在短时间内连续注射疫苗免疫,造成动物机体免疫应激反应现象发生。我市春季免疫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准备动员

在3月10日召开的春季动物免疫工作部署会议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各种传媒向社会广泛宣传动物免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好疫苗组织、器械购置、人员组织等工作,抓紧时间举办春季免疫操作技术培训。

    (二)集中免疫阶段

按上述的免疫原则和要求,3月11日至4月30日,对所有的家禽和家畜开展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等动物疫病接种免疫,并在规定的免疫时间后抽检免疫抗体。

    (三)补漏复查阶段

5月1日至5月10日,对集中免疫中漏免的动物进行查漏补免疫,并进一步完善免疫档案。

    (四)总结阶段

5月20日前,春季动物免疫工作全部结束,认真做好春防的总结,档案材料汇总和上报工作。

    四、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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